爲進一步加強教育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139名。本次招聘分爲面向師範類和非師範類畢業生兩部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從組織安排。具體條件如下:

(一)面向師範類畢業生招聘條件爲: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瑞安市戶籍或原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師範類畢業(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師範類畢業生),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爲師範類畢業的,年齡放寬至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面向非師範類畢業生招聘條件爲: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財會、校醫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戶籍或原籍(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985”“211”“雙一流”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可報考師範類和非師範類相應崗位,戶籍放寬至浙江省範圍,其它條件不變。

報考職高專業課(除市場營銷、國際貿易、計算機、商務助理、電子商務、園林崗位外)、特殊教育等緊缺崗位戶籍放寬至浙江省範圍,所有職高專業課報考者可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他條件不變。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19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計劃數

鑑於個別學科短缺及山區、農村學校師資薄弱的實際,本次招聘的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初中歷史與社會、高中地理、高中歷史、高中生物、高中政治、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等崗位和湖嶺片區、高樓片區、馬嶼片區、陶山片區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的崗位(除財會崗位外)以及市第七中學、市第八中學的崗位,開考比例爲1:2;其他崗位的開考比例爲1:3。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開考比例詳見《2019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採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考網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

1.註冊及報名

時間:2019年4月27日0時—2019年4月29日24時。

報考人員須上網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崗位報名。僅註冊不報名的無效。在此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逾期系統將關閉並不再受理註冊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師範類畢業生可報非師範類崗位,但不能兼報,否則視爲無效。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爲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4月30日0時—2019年5月5日24時。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裏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關閉。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19年5月7日0時-2019年5月8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並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報名信息不能再更改;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截止時間爲2019年5月8日16時,逾期系統將關閉並不再受理報名。

4.繳費確認

時間:2019年5月9日0時-2019年5月1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並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覆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爲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爲自動放棄報名。

5.招聘計劃數覈定及改報名

繳費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覈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並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招聘計劃數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進行現場改報名,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退還考試費。改報名時間定於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點設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瑞楓大道801號瑞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603室)。

6.打印《筆試准考證》及《考生須知》

時間:2019年5月23日0時-2019年5月24日24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證》及《考生須知》。在此期間,准考證遺失的可自行登錄打印。

(二)筆試

筆試日期定於2019年5月25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和科目等見《筆試准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下同),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財會、校醫崗位的筆試科目爲《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科,滿分均爲100分,各按50%合成筆試成績;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爲《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爲100分,分別按30%和70%合成筆試成績。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報考人員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筆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

本次筆試科目採用網絡和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三)資格複審

1.入圍資格複審條件。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的1.5倍確定(招聘人數少於或等於2名的崗位按2倍確定)資格複審對象,資格複審人數採用四捨五入法確定。

筆試總成績同分的:財會、校醫崗位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兩科成績均同分的,另行加試;其他崗位取《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資格複審,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出現並列分,則並列分者一起進入資格複審。

因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開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複審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爲60分,低於60分的不予入圍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2.資格複審材料。入圍資格複審人員按崗位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1)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瑞安市生源畢業生(含師範類畢業生),須提供有遷出瑞安市記錄的戶口簿。

(2)教師資格證(職高專業課教師除外)。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相關教師資格證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

(3)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資格複審時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學歷的還須提供專科學歷證書。

(4)師範類證明材料。報考師範類崗位的須提供屬於師範類畢業生的證明(如畢業證書上標註師範類,或當年高考後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上所在大學專業標註師範類)。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證明,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985”“211”“雙一流”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不需要提供。

(5)照片。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

社會考生:

(1)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瑞安戶籍落戶時間截止至2019年4月26日之前。

(2)教師資格證(職高專業課教師除外)。

(3)學歷證書。須提供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學歷的還須提供專科學歷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提供資格複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師範類證明材料。報考師範類崗位的須提供屬於師範類畢業生的證明(如畢業證書上標註師範類,或當年高考後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上所在大學專業標註師範類)。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證明,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985”“211”“雙一流”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不需要提供。

(5)照片。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

(6)其它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資格複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和複印件一份,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相應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3.資格複審注意事項。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圍體檢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複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報考人員在初審、複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入圍體檢資格。

出現以上情況其空缺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除財會、校醫外的專任教師崗位需進行面試,通過資格複審者確定爲面試對象。

面試採用模擬上課的形式,滿分100分,時限10分鐘。範圍爲相應的學段、學科內容,模擬上課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備課時限40分鐘。面試及格分爲60分(含),低於6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50%和麪試成績的5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五)體檢、考察

財會、校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專任教師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確定爲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未按規定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職高專任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證除外),則取消考察資格。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爲擬聘用人員,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覈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財會、校醫崗位按筆試成績),統一組織單向選擇學校。擇校結束後,再按規定程序由學校辦理聘用手續,並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前,擬聘對象應及時將本人檔案調至瑞安市教育局。不按規定時間參加擇校的或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被聘用的不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職高專業課教師在一年試用期內考覈合格,但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再給予一年過渡期,過渡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職工服務期爲5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要求

(一)非2019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9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爲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四)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二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複習參考用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招聘諮詢電話:瑞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65802320。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均在網站公佈,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瑞安教育信息網: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附件:

1附件1_2019年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一覽表.xlsx

2附件2_2019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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