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冷水滩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在网上公开,邓娇与其男朋友们涉嫌诈骗罪,其父母涉嫌包庇罪,男朋友们邓某、郭某涉嫌窝藏罪均被检方起诉。据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邓娇因为做生意经营不善且从事赌博,欠下了很多债务。为了偿还这些债务,邓娇从2015年8月开始,谎称自己是某某装饰公司业务经理,手里有装修工程单子,投资周期短,回报高,同时谎称自己经营信用卡代还业务,利润高,并以经营这些业务资金短缺为由,陆续从石某等人手中借钱,借钱之后短期内给付高息,诱使石某某等人继续借钱给她。

随着债务越来越多,而借钱又越来越难,邓娇逐渐意识到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骗局已难以为继,遂想通过“假死”的方式来躲避债务,她与家人商议通过假死来骗过债主们,葬礼办的有模有样,家人围着她的棺材哭天喊地,随即邓娇的父母找村里干部将邓娇土葬证明开出,2017年5月19日,邓娇进行了死亡销户。

这一出金蝉脱壳,离不开邓娇父母和邓娇两位情人的帮忙。邓娇父母明知邓娇犯法还帮忙举办葬礼,邓娇的两位情人明知邓娇假死还帮着藏匿,并与邓娇发生性关系后一位给了她6000元、一位给了她2000元帮助其生活。

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邓娇的死着实蹊跷,只听表面上的几家之言,这债主们的300万就成了泡沫?警方一边向外制造散播相信邓娇死亡的假象,一边展开秘密监视和调查。调查发现,就在所谓死者邓娇下葬后的几天里,她的一个相亲网站账号有登录和浏览的记录。就此,“假死”的闹剧才被揭开。

邓娇的情人邓某和郭某涉嫌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邓娇的父母则涉嫌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邓娇?欠债不还钱还假死企图逃脱债务,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十万元以上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所以邓娇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正义将得以伸张。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一旦有什么“馅饼”掉在自己身上,是不是应该先想想这是免费的馅饼还是害人的毒药?这世界哪有什么不费力气就能赚快钱的事情呢?在中国,的确凭借着关系和信任就能大把的借钱、担保、贷款,这种信用透支的行为最后伤害都是借钱人的利益。醒醒吧,钱借出去,想回来就没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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