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专职教练换了,我要求退掉剩余费用,但是健身中心却要收取20%的费用。”23日上午,临沂市民刘女士致电临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我家住在兰山区通达路与红旗路交会附近,2018年5月,我在附近商场的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之后又充值了7200元私教课程。”市民刘女士说,“刚找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私教课教练,但仅仅只上了9节课,教练竟辞职了。之后,健身中心给我换了几位教练,但效果一直不明显,我也不太满意。”

随后,刘女士要求健身中心将剩余的私教课费用和会员卡的费用退还,但是健身中心称要收20%的费用。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健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健身教练流动性大,当初签订健身合同,也没注明必须由哪位教练来授课。我们本着为顾客着想的原则为刘女士更换了多位教练,但是她还是要求退费。如果刘女士不想锻炼了,可以转给亲朋好友。”

律师说法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私教变更,作为消费者有权作出是否继续接受私教服务的选择,健身服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合同,其履行较为注重消费者个人的体验和效果,强调双方间的信任基础,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因教练问题不愿继续接受私教健身课程,双方继续合作的信任基础已丧失,且服务合同本身亦不适宜强制履行,消费者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价款,经营者应承担包换、包退的责任。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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