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國家稅務總局新的文件出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佈辦法》,明確的規定今後企業財務的行爲,失信的、虛開發票的、毀壞憑證的都將被查處,和各位會計、老闆息息相關,速度瞭解。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精神,進一步懲戒嚴重涉稅違法失信行爲,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佈辦法》,現予以公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稅務局緊急通知!會計做賬出新規,財務人員也入黑名單!

一、有這些做賬的企業都和會計,都將嚴懲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標準的案件:

1、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佔當年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的;

2、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

3、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

6、虛開普通發票100份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7、私自印製、僞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僞專用品,僞造發票監製章的;

8、具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發票等行爲,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

9、其他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前款第八項所稱“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是指檢查對象在稅務局稽查局案件執行完畢前,不履行稅收義務並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

二、相應處罰,會計和老闆不能大意

第十三條 對按本辦法向社會公佈的當事人,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1、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爲D級,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

2、對欠繳查補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3、稅務機關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對當事人採取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

4、稅務機關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三、關於案件標準的修改

1.修改逃避追繳欠稅標準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辦法》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修改爲“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

2.將走逃(失聯)企業納入公佈範圍

部分企業利用走逃(失聯)等方式不履行稅收義務,嚴重擾亂了稅收和經濟秩序。爲有效遏制當前走逃(失聯)企業日漸增多的趨勢,《辦法》將“具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發票等行爲,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明確作爲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之一,包括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前已經走逃(失聯),以及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後走逃(失聯)的。

《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走逃(失聯)案件,經稅務機關查證處理,進行公告30日後納入公佈範圍。同時,30日的公告期給走逃(失聯)企業自我糾正、接受稅務機關處理以及異議申訴的時間,有利於引導納稅人遵從,也保障了納稅人的權利。

公佈稅收違法黑名單

將聯合懲戒

稅收違法“黑名單”及聯合懲戒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稅務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手段。近期,各地稅務部門持續加大“黑名單”公佈力度,嚴打騙稅虛開違法行爲。

稅務局緊急通知!會計做賬出新規,財務人員也入黑名單!

會計和老闆都要小心了

第一類:擔任過企業會計。代理記賬的企業終止代理後,未到稅局辦理會計人員變更,企業之後違背徵管法上了黑名單,連帶會計上黑名單。

第二類:未擔任過企業會計。但幫企業辦理過稅務事項,比如買過一次發票,申請過一般納稅人,辦理過稅務報道等,留下了會計人員信息,企業之後違背徵管法上了黑名單,連帶會計上黑名單。

第三類:完全陌生的企業。會計對這個企業完全陌生,從未辦理過任何業務,但稅局系統裏財務人員信息是會計的。這家企業違背徵管法上了黑名單,連帶會計上黑名單;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爲以前辦理稅務報道,企業只需自己填寫會計人員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就可以在稅局系統裏留下該會計的信息,稅局沒有去核實過。

以上3種情況,從事多年的老會計、在代理記賬公司工作的會計很容易遇到。一旦上了國稅系統的黑名單,就被稅局拒絕辦稅,無法開展財務和會計工作。

那些多年努力考上的會計證、那些經過歲月磨鍊出來的工作經驗,全都付之一炬……想想就……

稅務局緊急通知!會計做賬出新規,財務人員也入黑名單!

因此,提醒大家提醒財務小夥伴們,爲了防止入稅收“黑名單”:

1、儘量去正規企業就業,拒絕做假賬、偷稅漏稅;

2、個人的證件不要隨意外借;

3、認清做兼職會計的風險;

4、會計證書不要隨便外掛,以免因小失大;

5、離職後,要及時辦理財務人員信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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