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日17时许,梧州网警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网民钟某某(男,1972年生,广西梧州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壮烈牺牲救火英雄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4月3日,新浪微博网民“伪大大12”转发《凉山木里森林火灾30人不幸牺牲》等多条新闻并发布“腊鸡消防员死的活该连火都灭不掉”、“果然是凉山人作恶多端引起老天愤怒没毛病”等侮辱救火英雄言论,随后,该人私信“凉山公安”官方微博挑衅称:“我也侮辱了,有种来抓我呀”、“抓的到给你大香蕉吃”公然挑战警方。

3月30日18时许,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立尔村发生森林火灾,31日,在扑火行动中,受风力风向突变影响,突发林火爆燃,27名森林消防队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牺牲。

就在大家沉痛哀悼牺牲的救火英雄的时候,竟然有人在网上肆意侮辱牺牲的消防队员,截止4月4日18点,已有11人名网民因侮辱凉山火灾牺牲消防员被拘。

英雄已逝,岂容诋毁!11人因侮辱凉山救火牺牲英雄言论被拘

一、福建省泉州市

4月1日,网民“龙卷风等你”在网上发布多条侮辱救火英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4月2日下午,四川警方联手福建警方,在福建泉州将网民尹某云(男,30岁,贵州毕节市人)抓获。尹某云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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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省榆林市

2019年4月1日20时许,新浪微博用户“这不让用那不让用”在网络上发布侮辱灭火英雄的言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发现该言论后立即展开侦查,于2019年4月3日15时许将新浪微博用户“这不让用那不让用”使用者张某(男,22岁,陕西省佳县人)抓获。张某对其在网络上辱骂四川灭火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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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北省保定市

4月2日晚20时许,保定网警接到多名网络安全志愿者举报称:微信网民“借针入道”(霍某某,男,1980年生,保定清苑人,现住保定莲池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论。保定网警迅速展开侦查,4月3日中午13时许,霍某某到清苑公安机关自首,对其在朋友圈发布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因其认罪态度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保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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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西省梧州市

4月2日17时许,梧州网警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网民钟某某(男,1972年生,广西梧州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壮烈牺牲救火英雄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随后,梧州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将钟某某抓获。钟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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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川省攀枝花市

2019年4月2日上午,攀枝花临江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侮辱木里县灭火英雄的言论,经临江路派出所民警查证,微信名为“家电维修”的郑某,在“攀西野钓俱乐部”微信群发布了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论,造成负面舆论。攀枝花临江派出所立即组了民警,在西区一菜市场内将违法嫌疑人郑某抓获。目前,该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移交西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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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陕西省延安市

网民“sjf7855”在懂球帝App上发布辱骂牺牲消防队员言论,引发网民愤慨。4月3日12时许,延安网警在延安市新区创业小镇将嫌疑人孙某发成功抓获。孙某发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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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西省上饶市

4月3日9时32分,江西上饶万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微信网民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救火英雄,一路走好!》的文章,并公然发表侮辱四川因公牺牲消防员的言论,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万年县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于半小时后在万年县陈营镇上海映像小区附近将嫌疑人姜某抓获,姜某对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因公牺牲消防员的行为供认不讳,已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万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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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徽省无为县

4月3日,芜湖市无为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网上巡查时,发现一个名为“孤独一生的我”的网民说,“多死点没什么关系,没值得同情的,最好来一个十级大地震”,并扬言称“将近七百人抢险队伍,怎么就死他们几个,将七百人都死了最好”。无为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锁定网民“孤独一生的我”的真实身份,并联合高沟派出所在高沟某电缆厂找到了该网民陈某青,其对在网上侮辱木里森林火灾牺牲的英烈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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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辽宁省鞍山市

4月3日,有网民向鞍山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举报,一个网名叫“沈阳force”的人员在微信群中公然诋毁在四川木里县大火中因公牺牲的消防人员。鞍山警方发现这个消息后,立即开展工作,查获“沈阳force”系张某(男,35岁,鞍山市铁东区居民)。目前,鞍山警方依据《刑法》第293条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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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福建省泉州市

4月3日,新浪微博网民“伪大大12”转发《凉山木里森林火灾30人不幸牺牲》等多条新闻并发布“腊鸡消防员死的活该连火都灭不掉”、“果然是凉山人作恶多端引起老天愤怒没毛病”等侮辱救火英雄言论,随后,该人私信“凉山公安”官方微博挑衅称:“我也侮辱了,有种来抓我呀”、“抓的到给你大香蕉吃”公然挑战警方。凉山网警立即开展工作,查清该网民身份为李某伟,福建泉州人。4日上午,李某伟到福建泉州永春湖洋派出所自首,其对上述网上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伟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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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庆市

4月3日,重庆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凉山木里救火牺牲英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重庆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将发布不当言论的唐某(女,36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查获。目前,唐某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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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侮辱、诋毁、丑化英烈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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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只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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