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沙檢方介入“197萬隻假飄安口罩案”,嚴打“發疫情財”)

案件承辦檢察官與偵查人員召開案情交流會。 長沙市檢察院 供圖

2月7日,長沙市檢察院通報,長沙檢方提前介入了長沙公安局破獲的三起銷售假飄安口罩案。長沙警方偵破的該三起案件中,共計197萬隻假冒“飄安”口罩流入湖南市場。

長沙市檢察院表示,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口罩一時成了搶手貨,一些“黑心”商販從中看到了“商機”,近200萬隻“問題”口罩流入市場。長沙市檢察院提前介入3起涉銷售“假口罩”刑事案件,嚴厲打擊“發疫情財”,損害廣大老百姓生命健康的不法行爲。

2020年1月28日,李某某從湖北、山東、河南等地購入假冒“飄安”牌、“3M”牌、花粉口罩共計19.7萬餘隻後,銷售給張某某假冒“飄安”牌口罩6萬隻、“3M”牌口罩1300只,謝某某、梁某又從張某某手中購得假冒“飄安”牌口罩3萬隻、“3M”牌口罩1300只,並將其中的2萬隻“飄安”牌口罩、500只“3M”牌口罩轉賣給開藥店的葉某,截至案發時,葉某對外銷售了部分“假口罩”。

2020年1月21日,匡某經張某某聯繫從河南低價收購85萬隻假冒“飄安”牌口罩,匡某將購回得口罩銷售給崔某某、劉某、郭某某等人,非法獲利10萬餘元。

2020年1月23日,張某某等人在未嚴格把控進貨渠道、審驗供貨方資質情況下,低價進購假冒“飄安”牌一次性口罩106萬個,並對外銷售至婁底、岳陽、衡陽、長沙等地經銷商,全面流向市場。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自疫情蔓延以來,全國多地出現仿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醫用口罩”,飄安假口罩也遭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據河南飄安集團公司官網,該公司生產的醫療衛生產品銷售量佔市場份額48%以上。飄安公司所在地河南長垣市,是“中國衛生材料生產基地”。

2月5日,河南長垣警方宣佈,對7名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假冒註冊商標罪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此前,長垣警方對一銷售假飄安口罩者,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

長沙市檢察院表示,公安機關立案偵辦上述三起案件後,長沙市檢察院迅速成立專案組,依法提前介入,分管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派出3名檢察官分別對3起案件專案辦理,全面審查案卷材料、向偵查機關了解具體案情和證據收集情況。爲統一辦案尺度、加強案件指導,與偵查部門共同召開案情交流會,對案件定性、取證方向提出意見。

疫情發生以來,長沙市檢察院依法打擊涉疫情刑事案件,爲做好批捕起訴工作,從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把準關鍵問題,及時溝通匯報;注意疫情防控,改進辦案方式等五個方面出臺相關意見,指導兩級檢察機關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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