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部一名女子小芬(化名)與前同事41歲林姓工程師交往,得知林男隱瞞已婚事實後提分手,卻被對方恐嚇將公開2人性愛影片,個性單純的小芬,害怕身敗名裂,被迫與林男繼續交往,期間嘿咻150多次,還付出170萬封口費,後因不堪壓力報警。林男到案時竟說:「我沒有強迫她!」

警方調查,小芬與林男2人是公司前後輩關係,因林男對小芬照顧有加,很快地墜入情網,交往1年後,小芬發現林男隱瞞已婚,遂提出分手,豈料林男竟謊稱妻子知情,要求小芬與他繼續交往,否則將公開2人性愛影片,甚至恐嚇「如果妻子知道,會背上妨害家庭罪名」,要求小芬付他170萬元封口費。

小芬害怕身敗名裂被迫配合,期間與林男共發生150次關係,後因身心俱疲向友人訴苦才曝光報案。林男後被依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及強制等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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