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發文嚴格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家庭資格管理工作

▲租賃合同中將明確違約轉租公租房的責任條款

昨日,市住建委發佈《關於嚴格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家庭資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北京加大對轉租轉借公租房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凡因轉租轉借公租房被取消資格、退回房屋等家庭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租房及共有產權房。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關於公租房轉租轉借的其他綜合治理措施,後續還將有相關文件出臺。

轉租轉借公租房5年內不得申請共有產權房

《通知》明確違規轉租家庭查處標準。經調查覈實,家庭確有違規使用行爲的,區住房保障部門可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含公租房補貼、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並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以罰款。

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取消該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爲主。

租賃合同將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加強對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和各公租房產權單位(運營管理單位),在辦理公租房入住手續時,要書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租房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轉租、轉借公租房,並在租賃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通知》提出將公租房政策宣傳工作日常化。各公租房產權單位要在小區顯著位置設置政策宣傳欄、舉報箱和公示牌,公示牌應寫明“本小區(樓棟)爲公租房,嚴禁轉租、轉借,違法必究”等字樣,同時要公示項目產權單位、管理單位、負責人及舉報電話等內容。產權單位應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引導保障家庭合法合規使用房屋,共同抵制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行爲。

“12345”可投訴舉報公租房轉租

《通知》要求各部門聯動實施聯合懲戒。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對違規轉租、轉借家庭的處理決定,包括家庭信息、處理依據和處理結果等,應在公租房小區宣傳欄並通過政府官方網站或媒體公佈,加強社會監督,並將有關信息同時抄送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違規家庭實施聯合懲戒。

市住建委再次提醒廣大保障家庭,不要將公租房進行轉租轉借,一經發現,將取消家庭保障資格,並通過媒體公示,記入不良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同時歡迎市民通過信訪或電話熱線舉報公租房轉租轉借行爲,凡涉及到舉報信息的,將納入工作平臺進行管理,密切跟蹤每個案件的辦理情況。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不要相信“黑中介”的虛假承諾,以防受騙,發現中介機構承攬公租房轉租業務的,可通過“1234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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