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告示牌 | 長春商標受理業務範圍將擴至24項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發《關於商標受理窗口擴大受理業務範圍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選擇1個商標受理窗口試點,受理業務範圍擴大到變更、續展、轉讓等23項受理業務。

目前

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指定市工商局作爲試點

長春商標受理窗口受理業務

將由原來的商標註冊申請1項擴大至24項

商標註冊的基本業務在我市都將可以辦理

長春商標受理和註冊商標質權登記“雙授權”窗口於2017年6月20日正式啓動,截至目前,共受理商標註冊諮詢3500餘次,受理商標註冊申請2268件,受理量居全省首位,受理商標專用權質權融資13件次,累計融資金額3.31億元,其中我市企業利用商標質押10件次,融資金額1.786億元。

“雙授權”窗口不僅爲我市市場主體提供了便捷優質的商標服務,同時也惠及到了周邊多個城市及地區,爲推進我省商標品牌戰略的實施發揮了積極作用。受理業務範圍擴大後,將進一步激發我市市場主體商標註冊、運用熱情,加快企業商標培育和保護進程,全面推動我市商標品牌建設邁上新臺階。

記者:於劍南

編輯:林琪

責編:苑丹 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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