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管不急!擅離職守!多名幹部受處分)

近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在疫情防控中查處的案例。

1、雙鴨山市集賢縣永安鄉永合村黨支部書記遲井君對羣衆聚集活動監管不力案。2月6日,集賢縣紀委監委檢查組在檢查永合村寶成食雜店時,發現有14名人員在店內聚集,其中5人正在打撲克。村黨支部書記遲井君履行監管職責不力,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6日,集賢縣紀委常委會會議決定,給予遲井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雙鴨山市集賢縣永安鄉6名村黨支部書記擅離職守案。興源村黨支部書記畢代龍、永林村黨支部書記楊海山、永興村黨支部書記於洪麗、宏偉村黨支部書記趙景奎、德利村黨支部書記朱明生、興華村黨支部書記劉春平等6人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不按照規定在疫情防控監督檢查點值班,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6日,集賢縣紀委常委會會議決定,給予上述6人黨內警告處分;對鄉黨委書記唐曉明、鄉長王景明、鄉綜合辦公室主任馬佔軍進行誡勉談話。

3、雙鴨山市寶清縣疾控中心微生物檢驗科主任尤麗羣泄露工作信息案。2月8日,尤麗羣私自將未經上級確認及官方公佈的疫情信息轉發給親屬、朋友和同事,導致疫情信息被迅速傳播,造成不良影響,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9日,寶清縣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會議決定,給予尤麗羣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建議寶清縣疾控中心免去其微生物檢驗科主任職務;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寶清縣疾控中心主任劉濤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寶清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德權進行誡勉談話。

4、雙鴨山市饒河縣國營森川林場場長範玉明疫情防控不力案。範玉明對饒河縣疫情防控決策部署重視不夠、執行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實不細不實,沒有對森川林場場西進出機動車道進行疫情防控設卡管理,造成人員車輛隨意進出,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7日,饒河縣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會議決定,給予範玉明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5、雙鴨山市尖山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李楠、王東旭私自挪用單位防疫專用口罩案。1月29日,王東旭應本單位工作人員李楠的要求,將自己保管的單位倉庫鑰匙交給李楠,李楠拿走倉庫櫃內存放的40只應急防疫專用口罩,分給王東旭10只,李楠拿走30只供個人使用,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5日,尖山區監委委務會會議決定,給予李楠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薪級工資從17級降至15級);給予王東旭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崗位工資9級降爲10級)。

6、雙鴨山市寶山區躍進辦事處宏意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王榮不履職案。王榮在疫情防控期間,以缺乏防護用具、害怕被傳染爲由,不執行黨工委工作安排,拒絕送轄區居民到醫院進行檢查,違反了黑龍江省委疫情阻擊戰紀律要求。2月1日,寶山區躍進街道黨工委決定,給予王榮黨內警告處分。

李超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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