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決定:

應勇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蔣超良同志不再擔任湖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應勇簡歷:

應勇,男,1957年11月生,漢族,浙江仙居人,中共黨員,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法學碩士,二級大法官。

曾任浙江省台州地區行署公安處處長、黨組(委)書記、武警台州支隊第一政委、黨委書記、地委委員、地委政法委書記,紹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紹興支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保密委員會主任、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省禁毒辦主任、省反恐辦主任,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等職。

2016.09上海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7.01上海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上海國際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第一副院長

2020.02湖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摘自人民網)

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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