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廖海軍代理律師接到法官電話通知,廖海軍案將於8月9日上午9時在唐山中院開庭。此時,距案發已19年。

1999年,17歲的河北唐山人廖海軍,被指殺害兩名9歲女童。她們失蹤兩天後屍體在一口枯井內被發現,身上被繩索綁着,其中一個女孩的頭幾乎被砍掉。

警方在廖海軍家中的牆壁上找到了三處血跡,經過檢驗與兩被害人血型相同,廖海軍一家三口被相繼執行逮捕。之後公安部物證鑑定現場血跡基因與廖海軍父親廖友、母親黃玉秀相同,與被害人不同。在進一步的血跡鑑定中,警方稱“不排除血跡中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辦案單位沒有采納公安部的血跡鑑定,而是在上海找了一家新的鑑定機構,結果稱“不排除血跡中混有被害人的血跡”


2003年7月,唐山市中院一審宣判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血跡是重要證據,其父母均犯包庇罪(被認定共同拋屍),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因距離父母刑滿釋放還有5個月的時間,廖海軍沒有上訴,“我怕上訴加刑嘛,我尋思可我一個人折騰吧,別讓一家人都在裏面啊”。

在經歷了11年的牢獄生活和6年的申請再審的奔走之後,2016年,唐山中院開庭再審了廖海軍的故意殺人案,但從那次開庭之後至今兩年多的時間裏,法院仍未下達判決。


▲廖海軍(右)入獄前照片


“我進去才17歲,按正常人來說,還屬於玩的階段呢,等我出來28 了,這正是一個人的黃金時段,人的一生最快樂的時段,但是我卻過的世界上最痛苦的(日子),有些話心裏知道,說不出來了。”

遺憾的是,廖海軍父母在等待宣判的日子裏先後病故,臨終之前也沒能等到宣判結果。廖海軍的母親一直認爲這個案子是她造成的,“和她當時拿水舀子打公安局那兩下子有關”。


▲廖海軍母親


等待宣判的期間,廖海軍在網上認識了現在的妻子,現在女兒都2週歲了,他本人也成爲了一名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你說我現在屬於什麼人,屬於嫌疑人,身份證、駕駛本、戶口本所有東西我都有,如果我要說正常人,我這個事情還沒有解決”。 廖海軍每週都給法院寄信提醒他們別忘了這個事。

8月1日下午,廖海軍代理律師接到法官電話通知,廖海軍案將於8月9日上午9時在唐山中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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