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俗名李叔同,世壽六十三歲,僧臘二十五年,出家前書法、國畫、詩文、戲劇、音樂、藝術、金石、教育均有建樹。出家後的弘一諸藝俱廢,不廢者唯書法一藝。

他少年即事法書臨寫,及冠已享書名,以後更稱重當世,晚年愈臻化境,直至易簀,未嘗廢棄,可說相伴終身,情有獨鍾。翰墨緣深,真積力久,畢生心血所凝,創穫卓絕,使他在成爲中興律宗的一代高僧的同時,又是一位名標書史馳譽後世的一代書法大師。

臨石鼓文

爲學門徑,他重視當知文字之學,通曉文字來由。所以他主張宜從篆書入手,“篆書是各種寫字的根本”,這在字法上尤其重要。學書又須各種字體和大小都作廣涉,明白種種作法風貌,再“由博而約”。他最重視作品章法,以爲一半得力於此,其餘於字三十五分,墨色五分,印章十分。這出於藝術“三原則”:統一、變化、整齊。這是他研究西洋繪畫後移用到書法上來的觀念,也是賞讀弘一書法的十分要緊處。這些可言傳的經驗之外,要攀升最高境界,弘一借用《法華經》經文謂“是字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因爲世間上無論哪一種藝術,都是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的”。“要離開思量分別,纔可以鑑賞藝術,才能達到藝術的最上乘的境界”。終歸於“不可說”!藝術之可說以明白示人者,大概也就止於入手門徑之類了。

在俗時臨楊大眼造像

在俗時臨始平公

出家後的寫經小楷1

出家後的寫經小楷2

在俗時臨黃山谷松風閣

在俗時臨爨寶子碑

杭州師範任教時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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