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潘立超

  10月29日,記者從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城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監察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在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盛瑞策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城陽區人民法院當庭判決,被告人範立文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範立文系城陽區棘洪灘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動物防疫安全協管員,2017年8月被告人範立文利用清點、統計禽畜數量的職務便利,虛增自家養殖奶牛數量,非法騙取國家補償資金人民幣4.8萬元。犯罪後被告人主動投案自首、退繳贓款,並積極繳納罰金。

  此次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是城陽區人民檢察院司法改革推進過程中,入額院領導到一線辦案的縮影。入額院領導認真履行員額檢察官辦案職責,審查卷宗材料、提審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訴全程參與已成常態化。他們用實際行動兌現入額承諾,帶頭承辦更多示範意義的案件,樹好標杆,帶動了全院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整體提升,爲檢察監督創新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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