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订婚大喜之日,小伙儿竟被东胜警方拘留,到底为哪般?

订婚,本是一件大喜事,然而当天,主人公却被拘留,这是怎么回事?

2018年10月24日,桂某(男,22岁)订婚,晚上宴请亲戚朋友去唱歌。期间,桂某喝了几杯啤酒,21时许,有亲戚要离开,桂某就强烈要求送其回家。

酒后的桂某开车准备离开,可是还没有开出停车场,就撞上了停在后方的一辆车。见状,慌乱的桂某选择了逃之夭夭......

对方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辆被撞后报警。出警民警通过侦查后,联系到了桂某。桂某返回了事故现场,承认自己因少量饮酒而驾车肇事后害怕交警查处逃逸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桂某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二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本是订婚之大喜事,可是因为饮酒、因为侥幸,桂某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警方提示,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引以为戒,莫做第二个“桂某”!

来源:东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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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包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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