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诞生以前,察举制是最重要的用人选人制度,较之更早的“世卿世禄”制度,察举制打破了封闭的用人圈子,扩大了选材范围,让更多有才能的人加入到统治集团中,不仅收获了人才,还有效缓解了公卿与庶民阶层之间的矛盾,所以自诞生之日起,就被统治者青睐,进而发展成为一种主要的人才选拔制度。

察举制最早源于西汉开国皇帝刘邦的“招贤令”,其时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急需各种管理人才,与刘邦一同起义的沛县老人,多是市井之徒,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无法承担起建设国家的大任,且由于他们同出一地,彼此关系错综复杂,隐隐有结党的嫌疑,严重影响了西汉早期的权力结构。

“招贤令”可以看做是新王朝人才选拔制度的一种尝试,通过各地官员举荐的形式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汉文帝继位后,保留了“招贤”的做法,先后两次下诏各郡国推举人才,察举制慢慢常态化,但真正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却是汉武帝,七王之乱后,朝廷中枢对封王列候十分忌惮,爵位继承制度遭到严重削弱,为了补充新鲜血液,打造更有向心力的权力班底,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至此,察举制度正式形成。

有了汉武帝的大力支持,察举制度逐渐取代以血缘继承为主的任子制度和以金钱购买官职的赀选制,成为西汉一朝最为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

汉代察举制度大概可以分为两类:特举和岁举,前者选拔数量较少,更多是针对一些高端或者特殊行业人才,包括贤良、明经、明法等,后者选拔时间更有规律性,数量也更多,包括茂才、孝廉等。

阎步克先生在其《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对以上几种科目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1)贤良

贤良又被称为贤良方正,是一种针对高端人才的选拔科目,在发生灾害、动乱或者其他重大政治议题的时候,皇帝直接下诏,征集社会贤达以“对策”的形式提供意见,然后由皇帝授予官职,西汉名臣晁错董仲舒都是贤良出身(2)明经明法

明经是一种较为古老的选拔方式,起源于先秦时期,其时的经泛指诸子百家学说,西汉推崇儒术,经专指孔孟之道,而明法主要出于法律人才选拔需要。(3)茂才、孝廉

茂才和孝廉是察举数量最多的两类科目,既面向官员,也面向百姓,不同之处在于茂才等级略高,需要州举,而孝廉郡举即可,入职后茂才授予的官职也较高。(4)尤异、廉吏

这两科属于关于内部选拔机制,主要面向有功绩的地方官员,尤异面向郡县长官,廉吏面向六百石以下官员。

东汉继承了西汉的人才察举制度,但较之西汉,东汉政治局面更为复杂。

两汉是中国士族势力发展的高峰期,汉光武帝刘秀虽起于乱世,以武力夺取政权,但他的成功依然是建立在士族大家支持的基础上,刘秀对此心知肚明,东汉开国以后,为了保持政权稳定,开始通过联姻的方式与士族结盟以稳固统治基础,所谓:“婚姻帝室,世为名族”,”为此东汉专门建立了一套叫做“八月算人”的采女制度,每年八月,由朝廷大臣选取13到20岁的良家女子送入宫中,作为选妃候选人,这里的良家,专指豪门大族。

也正因为这层关系,东汉前期的外戚都出自士族,例如汉章帝时期权倾天下的大将军窦宪,曾祖父是云台二十八将的窦融,往上追溯,还是西汉文帝皇后窦漪房娘家后人,这些豪门大族存在日久,不仅垄断上层权力,还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的利益集团,导致以察举为主的选人用人制度遭到了严重弱化。

以孝廉为例,东汉的豪族大多充当乡官,对孝廉察举中的乡评有绝对的发言权,举荐谁不举荐谁都由他们掌控,长此以往,针对平民的察举就成了豪门大族自说自话的权力游戏。

而察举制度本身,也为这种裙带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借口,按照律例,被举荐者如果出现问题,举荐者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设定的初衷在于,通过惩罚制度倒逼举荐者遵纪守法,但在权责界定不清晰的人治社会,其结果就是让举荐者和被举荐者结成更为紧密的政治联盟,而为了获取收益,为早年的举荐风险买单,官员在察举的时候多取“年少能报恩者”,于是“荐举出于私门,权力散落在地方官手中,易为权门把持,其后官必世禄,选必亲故”。

东汉初年,光武皇帝、孝明皇帝、孝章皇帝俱是雄才大略,纵然察举制度有些弊端,但在强大的君权面前,也无法掀起风浪,东汉中期以后,外戚专权,宦官秉政,党争频繁,权利中枢成为是非之地,君权开始走向没落,各权力集团为了保护既得利益,开始把手伸向了选人用人的察举制度,三国时期四世三公的袁本初家族,就是这一现象的产物。权力的渗透,必然导致察举制制衡制度的失控,举荐者视举荐为投资,选人用人必出于私利,而被举荐者需要为进一步上升寻找靠山,必然感恩戴德,双方一拍即合,察举制开始走向崩溃。

汉顺帝是东汉第七位皇帝,他性格软弱,依靠宦官的势力,打倒了妄图掌控朝政的阎皇后而登上皇位,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宦官集团在顺帝年间逐步膨胀,后更与“鸢肩豺目”的梁冀勾搭在一起,垄断朝政,架空君权。

如果说外戚专政是东汉王朝建立之初就埋藏的原罪,那么宦官专权就可以看做是君权为了对抗外戚而引入的助力,由于特殊的生理结构,宦官对君权的依附性和忠诚性远远高于野心勃勃的外戚,“体非全气,情志专良,通关中人,易以役养”,也因此,“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宦官成为皇帝最为信赖的群体,但随着这种依赖的成长,宦官阶层也开始产生独立的利益需求,东汉中后期,宦官纷纷收养义子,一方面可以是受到儒家传宗接代文化影响的产物,另一方面,也直接造成宦官集团权力的外溢,形成了新的利益群体,皇权被外戚和宦官瓜分, 东汉政治走入乱局。

与宦官外戚相对应的是士大夫阶层,他们是君权天然的拥护者,但其本身又分为几类,一类是通过自身努力,察举孝廉进入官场,这部分人一般呈现清流的一面,一类是宦官外戚权力渗透的产物,这部分人依附宦官外戚,还有一部分是豪门大族的代言人,自然代表了士族利益。当然,这三类并非铁板一块,随时可能因为利益和地位的变化,而选择改换门庭。但无论是是哪一类,做为一个独立的群体,都被君权看做是制衡宦官外戚的第三方力量。

左雄,南阳郡涅阳县人,孝廉出身,史书记载他:明达政体,修察选法,崇尚学校,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正因如此,左雄对汉顺帝时期的政治环境十分不满,为了改变现状,他于阳嘉元年上书汉顺帝,希望改良孝廉选拔制度,这便是后来的“阳嘉新制”。

左雄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点:(1)将察举孝廉的年龄提高到四十岁(2)对举荐者进行统一考试

其时举荐者为了谋求收益,大多选择年轻者作为举荐对象,待他们飞黄腾达可以寻求回报,阳嘉新制的打破了举荐者谋求利益的计划,让举荐的投资价值大大降低,而考试对第一轮察举做了有效监督,将滥竽充数者挡在门外,所谓“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为了达到考核目的,阳嘉新制规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公府举行,公主要指三公,加上大将军和太傅,共计五府,复试则是在皇宫端门举行。把考试作为选人用人的标准,已经完全有别于传统的察举制,宋代徐天麟就认为,这样考试方法“无异于后世科举之法矣”。

当然,阳嘉新制也为一些特殊人才留了余地,“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但这种特例考核十分严格,《后汉书.左雄传》载,广陵人徐淑未及四十而被举为孝廉,自称

有颜回、子奇之才,左雄洁间:昔颜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耶”?徐淑答不出,被遣返回郡。

由于左雄的严格考核,孝廉数量大大减少,据史书记载,东汉和帝时期,岁举孝廉超过两百人,而阳嘉二年孝廉不过三十余人。

数量下来了,质量却大大提高,后世闻名的陈藩、李膺、陈求都出自这科。

阳嘉新制得到了汉顺帝的支持,面对宦官和外戚对皇权的侵犯,汉顺帝希望通过对孝廉制度的改革,增加察举选人的难度,减少录取人数,削弱宦官外戚豪族对察举制的控制,但这一做法触犯太多人的利益,遭到了众多大臣的抵制,时任尚书仆射的胡广与尚书郭虔等人就以祖制为借口,抨击左雄:以一臣之言,划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

汉顺帝驳回了他们的条陈建议,给了左雄充分的支持,让阳嘉新制得到推行,而左雄,更是身体力行,时有言说:左雄在尚书, 天下不敢妄选!

即便如此,阳嘉新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范哗曾说, 阳嘉新制“ 讫于永熹” ,从阳嘉元年到永熹年,只有短短十三年,虽然史书并没有阳嘉新制被废除的记录,但梁冀专权后,奸臣当道,新制很有可能被废止或弱化,东汉桓帝时期,诏除郎的人数猛增,这可以看做是宦官外戚集团的一种迂回策略,绕过察举制度,重新把控人事选拔权力。日慕点评:

建立在豪门支持基础上的东汉政权,在前三位皇帝去世后,就陷入了各种权力斗争的漩涡,先是外戚,后是宦官,再后来就是宦官与外戚的斗争,阳嘉新制可看做是东汉中期政治环境恶劣情况下,皇权与士大夫中清流的一次拯救行动,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人才选拔制度的改革,夺回人事权力,进而消除宦官外戚对皇权的干涉。

在顺帝的支持下, 阳嘉新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随着顺帝和左雄的离世,一切又回到老样子,东汉政治环境变的更加恶劣,后期更是形成“清流”与“浊流”两大利益集团,朝堂之上,党争化愈发明显,在君权弱势的情况下,各种权力集团围绕自身利益,各种宫斗层出不穷,最终导致东汉政权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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