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

市民万女士在湾里区恒茂未来都会

认购了一套房产

可是等到正式签约购房合同时

万女士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出售了

时至今日

认购款却迟迟没有退还

据了解

万女士当场缴纳了5万元房屋认购金

置业顾问向其承诺

两个月内便可签订购房合同

可是等了两个月之后

开发商并没有履行承诺签订合同

而以另一种形式委婉的邀约业主

没有答应签约

万女士一行人便只能回家等消息

原本以为

会等到开发商另行告知签约时间

可结果等到的却是

自己认购的房子已经出售了

被告知看中的房子被卖了

万女士只好要求开发商

退还前期交付的5万元认筹金

对方却一直拖泥带水

迟迟不予退款

为了了解整件事情的真相

记者同投诉人一同来到

湾里区恒茂未来都会售楼中心

对于万女士质疑的

以收据代替购房合同问题

工作人员表示

当时正好遇上了周末

所以只能给业主收据

但这并不影响市民签约买房

在等待签约购房合同期间

置业顾问曾多次联系万女士

万女士表示自己一再强调

交首付与签合同要同步进行

就这样

两方一直拖了数月之久

谁知最后被告知房屋已售

恒茂未来都会负责人明确表示

万女士所认购的该套户型

并没有转售给他人

而是一直保留着

最终

恒茂未来都会负责人表示

愿意退还5万元认筹金

但对于赔偿金一事

对方表示

在一周后再给于万女士答复

经过记者的介入,虽然双方最终达成退款协议,由开发商在一周后给予答复,但是记者发现,此类问题并非个例,通过搜索房天下,查看有关于已购房业主对恒茂未来都会的评价,都存在与万女士同样的情况,开发商迟迟不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约,从法律角度而言,开发商的做法确实有失操守。 原本买房与卖房是一件好事,但双方却闹得不欢而散。对于业主的诉求,恒茂未来都会似乎并没有以一个诚意的态度主动解决此事,反倒是将购房者推之门外。无论开发商是以怎样的手段销售房产,但是最基本的知情权理应赋予业主,明明白白卖房,清清楚楚买房,才能构成平等的买卖双方合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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