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部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希臘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據海關總署官網消息,2020年2月6日,希臘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該國境內發生1起非洲豬瘟疫情,系該國首次發生非洲豬瘟。爲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公告,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希臘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公告全文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希臘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希臘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燬處理。

三、在進境運輸工具(如船舶、航空器等)上,如發現有來自希臘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啓封動用。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希臘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燬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海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來源:海關總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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