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兒子交了“女友”要彩禮 錢還沒給命卻沒了。。。

4月4日,南昌中院對王某松等17人惡勢力團伙案進行了當庭宣判,這個團伙以交友爲名誘騙外地人進入傳銷組織,通過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等暴力手段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牟利,還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

這惡勢力團伙以王某松爲首,肖某、劉某、接某祥、王某朋等爲主要成員,通過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等暴力手段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在2015年到2018年期間,在江西多地流竄作案。他們以QQ微信聊天方式去誘騙外地男性成員進入傳銷組織,一旦進入組織,他們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然後以暴力威脅手段劫取身上財物。

在搶光身上的錢財後,他們還會逼迫被害人向家裏要“彩禮錢”。團伙中的女性成員扮演被害人的女友,男性成員扮演女友家長向被害人父母索要“彩禮”,一旦出現被害人不配合的情況,就以暴力手段毆打人體要害部位,並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被害人班某的母親說,2018年3月,26歲的兒子被騙入這個傳銷團伙後,說找到了女朋友以要彩禮的方式讓她打錢,就在她湊錢的過程中,兒子卻沒了性命。

最終,被告人王某松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肖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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