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犯偷越國境罪的他,爲何在花明樓被捕?!

提起澳門就離不開

不論是賭場紙醉金迷的氛圍

還是想憑賭變成人生贏家的期許

都讓不少內地人奔赴澳門

一“賭”爲快~

但是!

港澳通行簽證有時限

若你超過逗留時限

那可就犯了“偷越國境罪”!

湖北有一位陳先生,他也很想去澳門賭場試一試手氣,於是辦好籤證來到澳門。因爲想多賭幾把,所以在澳門多待了幾天,最終被警察蜀黍們抓到,並處以行政拘留

但陳先生並沒有記住教訓。過了一段時間他又來到澳門賭博,並逗留了20余天。結果再次被澳門警方抓獲,被移交到珠海市公安局進行處置。

但隨後檢察院傳喚其多次,陳先生都未到案,於是他從“偷渡國境罪”犯罪嫌疑人,順利“進化”成了逃犯……

科普時間:

我們辦理的港澳通行證,一般爲“個人旅遊”類,在證件背面會註明逗留時限 ☟

若超過時限不回境內,我們將受到法律處罰。若您想在境外多待一些時間,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辦理其他種類簽證,如“商務”、“探親”、“逗留”等,它們的逗留時限均不相同。

附:我市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攻略——假期將至,趕緊翻翻你的護照和簽證,有沒有這些問題!

兩年後的今天,陳先生頂着“逃犯”的身份,來到了我們大寧鄉,不過他可不是來賭博的 ,他來到了劉少奇故里——花明樓。

10月24日上午,花明樓派出所的警察蜀黍們通過線索得知:一逃犯入住在轄區某酒店。蜀黍們迅速趕往現場。

到達該酒店,蜀黍們卻得知此人已在一個小時前退房離店,不知去向。蜀黍們沒有放棄,迅速展開多方位排查追蹤,發現逃犯駕駛的一輛黑色汽車,還停放該在酒店附近的停車場。

於是蜀黍們兵分兩路,一路蹲守汽車,另一路前往景區根據其體貌特徵進行縝密搜尋。

功夫不負有心人,2小時後,蜀黍們在景區內將逃犯抓獲,此人正是陳某某。

(圖中間的男子爲逃犯陳某某)

目前,案件移交工作正在辦理中。讓我們爲責任心爆棚,戰鬥力滿滿的警察蜀黍們點贊!

寧鄉公安普法專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你認或不認,事實就在那裏,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裏,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寧鄉公安正告在逃人員,

早日自首,重新做人!

本期小編:李靜敏

來源:花明樓派出所

編審:魏  瑛

審覈:賀任 馮 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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