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濰坊市質監局網站發佈

  《2018年第14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這10家企業被罰,

  小夥伴們快看看有你知道的嗎?

  

  一、安丘市景芝鎮彭旺加油站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加油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處罰如下:1、責令賠償消費者損失;2、沒收涉案加油機;3、罰款;4、沒收違法所得;

  二、昌邑市中海石油有限公司濰坊濰城第一加油站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加油機,

  三、濰坊市古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麥芯小麥粉,依據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2、罰款;

  四、濰坊峽山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峽山春如意酒,依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2、罰款;

  五、濰坊禾豐新和盛飼料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肉小雞配合飼料,

  六、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醬香豬蹄,依據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2、罰款。

  七、高密市南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川香雞柳,

  八、山東華麟面業有限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高筋小麥粉,

  九、昌樂好友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淨含量不合格的壓榨花生油,

  十、濰坊天合電梯有限公司塗改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電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一條第三款,處罰如下:1、責令停止生產;2、罰款。

  來源:濰坊市質監局

  編輯:馮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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