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從快批捕一起口罩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系曾經參加過選秀類節目《以團之名》的藝人黃某某。

此前,警方宣佈偵破此案,於廣東省抓獲黃某某。經多家媒體報道並證實,黃某某系樂華娛樂練習生黃智博。2月13日,樂華娛樂官方微博回應練習生黃智博"用口罩詐騙"一事,稱已與其解除合同。

屏幕快照 2020-02-17 下午5.59.32.png截圖來源於浦東檢察

據浦東檢察,1月30日,上海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區域銷售袁某欲批發一批口罩提供給公司客戶,並在某貼吧找到一個自稱銷售口罩的微信商戶,雙方約定以9毛錢一個的價格購買40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袁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定金8.7萬元,後再次追加訂單並轉賬3萬元。轉賬後袁某駕車至雙方約定的地點提貨時,發現地址是虛假地址,商戶也將其微信拉黑,故報案。2月5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在廣東省陸豐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詐騙犯罪事實及其他兩起詐騙事實。

後經證實,黃某系某娛樂公司的選秀藝人,其此前曾在微博上爲抗擊疫情加油,現實中卻以疫情行騙,該娛樂公司已發佈"緊急聲明"稱已解除與黃某的合約。衆多網友均表示對黃某的這種行爲不齒。

案發後,浦東新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指派檢察官與公安機關會商案件細節,引導取證並提出偵查意見。

2月17日,公安機關以黃某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逮捕,浦東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快速辦理。經審查後認爲,犯罪嫌疑人黃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已構成詐騙罪,於收案當天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月13日,@樂華娛樂回應練習生黃智博"用口罩詐騙"一事,稱已與其解除合同。

藝人黃智博涉嫌以“賣口罩”爲名實施詐騙,被上海檢方批捕藝人黃智博涉嫌以“賣口罩”爲名實施詐騙,被上海檢方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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