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诗经》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恋的欢歌,也有反映男女错过失恋的悲歌,更有反映婚嫁场面,家庭生活等婚姻家庭诗。从中又体现了周人婚姻观的多元化,无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规聘婚,还是“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或者是贵族阶级独有的媵嫁婚,都在周人的婚恋风俗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和谐共存,互为补充,共同组成了丰富而多彩的社会生活画卷。

《诗经》反映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社会现实,其中有大量婚恋题材的诗篇,生动展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情感生活及婚恋风俗。

婚恋诗又从多个角度地反映了周代社会的婚恋观:“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婚及特殊形式之媵嫁婚。

譬如一幅绚丽多姿的画卷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还原我们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年代。

《诗经》作为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其婚恋风俗的诗歌数量之多,几乎占据了整部《诗经》的三分之一,其婚恋风俗的诗歌内容之繁,几乎是我们几千年来咏唱不绝的所有情诗源头。

它跨越几千年的岁月时光,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各个方方面的社会现实及社会风俗,尤其集中反映了那个时期婚恋风俗的永恒主题。一.《诗经》婚恋诗的百味人生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诗经》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恋的欢歌,也有反映男女错过失恋的悲歌,更有反映婚嫁场面,家庭生活等婚姻家庭诗。

《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欢乐和挫折痛苦,充满坦诚、真挚的情感,称得上是最精彩动人的篇章。

1,爱情的欢歌。

《邶风·静女》有诗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所贻。”

描绘了一对恋爱的小情侣,美丽调皮的姑娘和往常一样,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见面,却又偷偷的藏了起来,与小情人玩起来捉迷藏的游戏。

敦厚老实的小伙子早早赶到约会地点,以为心上人还没有出现,于是小伙子只能抓耳挠腮,徘徊原地,并不断回忆两人相识相恋过程。

最后看着相恋的信物,发出内心独白:“并不是彤管你很美阿,并不是嫩茅你很美阿,实在是因为你是我的心人上送给我的。我的眼里心里只看得到她。”

整首诗把男女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

而《郑风·子衿》则是写女子对男子的思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在,子宁不嗣音……”

女子在心里暗暗埋怨情人不来找她之后,还是痴情地在城阙等待情人,终未见来,便独自踟躇徘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咏叹,把相思之苦表现得如怨如诉,深挚缠绵。

另在《 郑风·出其东门》中,则由男子直接说出:“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这里写的是男子对女子的情有独钟。在漫漫人海中,他只爱着自己那位素衣女子,眼里容不下其他人。

这与后来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叫人怎么能不为那男子的深情所感动呢?

2、失意失恋的悲歌。

《周南·汉广》写的是男子爱慕女子而不能如愿的情诗,诗中反复吟唱“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将失意,无可奈何的情绪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秦风·蒹葭》又将这种情绪推向了高潮,诗中叙述一位痴情人在河边寻觅意中人的情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对婚姻自由的追求,也会受到父母的干涉而从导致“被迫分离”失恋的痛。

如《鄘风·柏舟》即是写一个女子爱情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为此她内心极端痛苦,并发出了悲愤的抗议:“之死矢靡它!”

今天的我们读来,仍能强烈感受得到她的痛苦与无奈,她的绝裂与坚定。

3、婚姻家庭生活之歌。

无论是相恋的欢歌,还是失恋的悲歌,到最后都走入了婚姻生活之歌。

在这里既有对新人的祝福之歌;“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也有婚后幸福美满的歌,如《郑风·女曰鸡鸣》则写的是美好和谐的夫妻婚姻生活。诗以温情脉脉的对话,写出这对夫妻互相尊重,互相体贴的感情,并相期以白头偕老的愿望。

当然也不凡有悲戚痛苦的离弃之歌,《邶风·谷风》、《卫风·氓》等都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前者,以诗中女子自诉见弃的整个过程,原来在早期贫苦的生活中,他们也曾有过美好甜蜜的岁月。

女主人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不辞劳苦,可到最后,生活变好了,男子却变心并另娶他人。

就连女主人被弃回家,都勉强只送到门口,难怪女子发出了:“谁谓茶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诗中女子被弃后更发出了“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也,不可说也!”的呐喊,字字见泪,声声泣血,故能博得后世读者的共鸣。二.《诗经》婚恋诗的周人婚姻观

在《诗经》中,婚写作“昏”。

如:《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可见“婚姻”在《诗经》时代已是通用名词。

《诗经》婚恋题材的作品,不仅真实而全面地再现了当时的婚恋生活及其文化内涵,而且反映了那个时代周人最突出的婚姻观念。

1、“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婚姻观。“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 ’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 赠之以芍药。”

《郑风·溱洧》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如此美妙的图画:春日融融的日子里,青年男女在水边汇聚一堂,自由地谈情说爱,赠物定情。

从而也向我们展示出了周代婚姻的一种形式,即非正规的自主择偶的婚姻。

这种婚姻《周礼》上称之为“婚会”。

《周礼》便在这种风俗的基础上提出“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

正因为有统治阶级的提倡,周代社会中下层青年男女以乐歌相语,自由择偶恋爱的风气非常盛行。

这在《诗经》中也几乎随处可见,如《召南·野有死麇》、《郑风·野有蔓草》等写的都是在乡间野外遇见心爱女子,主动与女子表达爱意,并如愿以偿的诗篇。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观。“娶妻之如何? 必告父母。……娶妻之如何? 匪媒不得。”——《诗经·齐风· 南山》

从诗中不难看出,明媒正娶被视为男婚女嫁所必须遵循的婚姻法则,并在社会婚姻中处于主导地位。

男女婚嫁要有“媒”,而且结婚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及亲迎”六个步骤。

可见“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已成为社会普遍遵守的礼俗,即使两情相悦,也要按礼俗行事,自由恋爱私定终身会为人所不嗤。

《卫风·氓》中就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说法。

3、特殊形式的媵嫁婚姻观。“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荚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偈。”——《诗经·卫风·硕人》

这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场面,同时也揭示出了周代婚姻的另一种特殊形式:媵嫁婚。

《仪礼·婚礼》注曰:“古者嫁女必以侄娣从,谓之媵。”

所谓“媵嫁”,实际上指的就是随嫁。

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 嫡夫人),女方则以侄(侄女) 娣(妹)随嫁,同时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国家送女儿陪嫁,也各以侄娣相从。

这些随嫁陪嫁的女子统称为“媵”。媵是非正妻,其地位比不上作为正妻的嫡夫人,但比作为贱人的妾,其地位还是要尊贵的多。

这种不近人情的婚姻,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联姻。

所以在这种婚制礼法下的贵族女子,其实是最可怜的。

她们既没有什么婚恋自由, 一旦出嫁,有的一生再没回到过自已的家国,又多女事一夫,甚至因为统治阶段的淫乱,被迫失身之事时有发生。

更令人可恨的是,后世的人还总将罪过归咎于她们身上,什么“淫乱误国,红颜祸水”在此已可见端倪。

总之,《诗经》婚恋诗既反映了男女婚恋的爱情百味,从相识相知,相亲相爱,相聚相离,爱情的所有聚散离合,酸甜苦辣一一展现,后世几乎所有的情爱诗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源头。

从中又体现了周人婚姻观的多元化,无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规聘婚,还是“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或者是贵族阶级独有的媵嫁婚,都在周人的婚恋风俗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和谐共存,互为补充,共同组成了丰富而多彩的社会生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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