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商业企业核算时,会计人员还应注意以下事项:注重商品管理工作

要加强商业企业商品的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实物负责制

企业经营的商品,按商品品种和存放地点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并确定小组负责人,对小组所经营的商品数量、质量负全部经济责任。

2.对库存商品实施金额控制,并加强盘点

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一律按销售价记账,只记金额,不记数量。总分类账总括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明细分类账按实物负责小组或小组负责人设置,详细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另外,企业只有通过对库存商品的实地盘点,确定库存商品数量才能核实库存商品的金额,检查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而购进商品按进价付款,为了正确反映企业库存商品资金实际占用额,就必须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用来核算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并定期计算和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4.严格价格管理,健全手续

零售商品按售价金额入库,实物负责人所经营的商品以售价金额控制,如售价一有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库存商品总额。因此,必须严格价格管理,明码标价。同时,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各个业务环节的手续制度,包括商品购进、销售、储存、交接等手续制度。严格商品销货款管理,对大件、贵重商品要建立数量账,以弥补售价金额核算的不足。

包装物超重、减重的核算方法

企业购进带有包装的商品,应按照扣除商品包装物重量后的净重验收入库。

包装物超重,说明库存商品重量不足,发生商品短缺;包装物减重,说明库存商品实际重量多,发生商品溢余。因此,包装物的超重或减重,实质上是商品购进过程中发生的商品短缺或溢余。

一般情况下,发生包装物超重或减重时应由实物负责人填制“包装物超重、减重报告单”送交财会部门审查入账。

1.包装物超重的核算方法

对于包装物超重造成商品短缺的处理,应按购销合同或协议执行。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由供货方负担的包装物超重,应与供货方联系,要求供货方补货或退款;二是包装物超重是由于商品的黏附所致,购货方应作为损失处理。

2.包装物减重的核算

对于包装物减重造成商品溢余的处理,一般以冲减销售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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