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事件的詳細過程和後續處理結果,華創證券研究所在2月20日發佈聲明稱,邀請參會介紹情況的是經第三方專家公司推薦、曾擔任遙望網絡“微小盟”平臺產品經理,但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並未掌握和核實其已從遙望網絡離職的情況,對其以“遙望網絡專家”身份進行了介紹,經覈實,確認已從該公司離職。2月19日晚間,在華創證券傳媒團隊面向機構投資者舉辦的一場電話會議上,一名自稱杭州遙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遙望網絡”)的“陳總”發佈了一些並未在此前公佈的“利好”信息,更提到了2019年的平臺利潤、代理收入以及新年內部KPI等詳細數據。

(原標題:電話會議遇“李鬼” 華創證券甩鍋賣方研究)

受近期疫情影響,包括券商、基金等在內的衆多金融資管機構也將會議、策略交流等轉移至線上,在溝通效率得到提高的同時,信息的真實性也成爲市場關注的重點。然而,近日的一場券商電話會議就出現了不和諧的聲音。2月19日,在華創證券傳媒團隊主持的電話會議上,驚現“李鬼”專家,並遭該公司董祕揭穿。在業內人士看來,賣方研究中請到假專家,並違規披露未公開信息的現象偶有發生,已屬行業亂象。而作爲當事人的上市公司、賣方研究以及投資者應合力規避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假冒的“陳總”

2月19日晚間,在華創證券傳媒團隊面向機構投資者舉辦的一場電話會議上,一名自稱杭州遙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遙望網絡”)的“陳總”發佈了一些並未在此前公佈的“利好”信息,更提到了2019年的平臺利潤、代理收入以及新年內部KPI等詳細數據。然而,就在幾分鐘後的提問環節,這位“陳總”卻被遙望網絡的董事會祕書馬超當場揭穿假冒身份。

“到底是哪裏出來的陳總?遙望中層以上就沒有姓陳的。”北京商報記者在獲取到的約16分鐘的現場錄音中瞭解到,馬超在接入連線不久後拋出這一疑問。而根據遙望網絡官網披露的信息顯示,馬超爲該公司的董事會祕書,管理團隊中也的確未有“陳姓”高管。最終,該場電話會議在馬超的質疑和華創證券傳媒團隊相關人士的道歉中結束,此事也迅速在網絡平臺上發酵。

據公開數據顯示,華創證券是A股上市公司華創陽安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2年1月,爲首批互聯網證券試點券商,業務範圍包含保薦承銷、併購重組、資產管理等。遙望網絡則是在深交所上市的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期六”)的控股子公司。憑藉遙望網絡,星期六也成爲了MCN概念(一種多頻道網絡的產品形態)的龍頭個股。

事件發生後,華創陽安的股價表現並未受到太大影響。而星期六則出現明顯下跌。據同花順數據顯示,2月20日開盤,華創陽安在下跌0.77%後迅速翻紅,星期六一度下跌超8%。截至收盤,2只個股分別報收13.76元/股和27元/股,單日分別上漲6.25%和下跌3.5%。

行業亂象偶有發生

就事件的詳細過程和後續處理結果,華創證券研究所在2月20日發佈聲明稱,邀請參會介紹情況的是經第三方專家公司推薦、曾擔任遙望網絡“微小盟”平臺產品經理,但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並未掌握和核實其已從遙望網絡離職的情況,對其以“遙望網絡專家”身份進行了介紹,經覈實,確認已從該公司離職。在採取的措施方面,華創證券表示,已責令研究員停職並啓動問責機制,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格盡職調查、會議交流、會議紀要和研究報告的合規審覈,強化內控管理。

星期六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關於此次事件,華創證券研究所已經作出相關說明,且說明中明確責任不在星期六方面,因此公司暫時沒有其他需要回復的內容,目前也沒有出具律師函的計劃。

對於上述事件,有券商業內人士指出,賣方研究中請到假專家的現象偶有發生,在某種程度上已經算是行業亂象。出於真正的行業專家難請等原因,部分賣方不得不通過第三方機構介紹。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也表示,這一現象的出現,離不開賣方分析師過度信任“專家”,缺乏嚴格的內部審覈機制,急切希望通過專家的影響力,去獲得買方的認可和支持,擴大自身在行業的影響力。不過,何南野也表示,出現上述極端情況在賣方研究中不太常見,一般而言,賣方研究選定的專家都是上市公司的代表。

應嚴格履行審覈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類似情況或已出現過一次。根據錄音內容,在溝通過程中,馬超詢問“上次是不是有一次這個事情了”,主持人回覆“是的”。緊接着,馬超追問“那爲什麼又搞一次?那大家還有沒有一點信任?”主持人則直接進行道歉。

北方一家中型券商分析人士坦言,賣方研究請專家是很正常的現象,但請“假專家”,還披露未經合規的“利好”信息並不可取。一方面,由於各種層面的信息都可能對投資者的決策造成影響,因此涉及信息披露需要嚴謹。另一方面,若專家並非來自於相關上市公司,也無法驗證信息的真假,則可能會誤導投資者進行佈局,從而產生虧損的不利後果。

那麼,作爲當事人,上市公司、賣方研究以及投資者,應如何規避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何南野強調,賣方研究是核心。擔任邀請專家和組織會議角色賣方研究,更應該對此類事件負責。因此,一是要覈實專家的信息,履行嚴格的審覈制度;二是要對專家的演講材料進行提前審覈,防止出現違規信息披露的情況。

同時,就上市公司而言,要加強對員工外出演講的制度約束,除董祕等特殊人員外,其他員工只有在履行公司審批程序後,才能對外發表言論。另外,從投資者角度看,也應加強對信息的判斷和篩選,在經過覈實之前,要保持更爲謹慎的態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