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例一圖1,是1985年全國象棋錦標賽(團體)葛維蒲與閻玉鎖在西安弈戰時形成的待判局面。

紅方炮二平四,直接攻擊黑將,是“將”。

黑方車8平6,這是車炮同時與炮產生接觸,被接觸的紅炮無根,造成相關子6路炮邀兌紅炮,與此同時,動子黑車直接捉被邀兌的紅炮。兌兼捉,按“捉”論。

紅方炮四平二是“閒”。

黑方車6平8捉無根炮是“捉”。

本例紅方是一將一閒,爲允許着法;黑方是長捉,爲禁止着法。按現行的《11規則》裁決,應由黑方變着,不變判負。

圖2:車七平四,馬3進2;車四平七,馬2退3。

局例二圖2,是1998年“棋友杯”象棋大獎賽第5輪陶永臣與丁玉芳棄戰形成的待判局面。

紅方車七平四,閃開七路車,造成黑炮與紅炮可以互相交換,是“兌”。

黑方馬3進2,用炮捉相併能夠帶將抽喫邊車,是“捉”。

紅方車四平七,這也是車炮同時與炮產生接觸,被接觸的黑炮無根,造成相關子七路炮邀兌黑炮,與此同時,動子紅車直接捉被邀兌的黑炮。

兌兼捉,按“捉”論。

黑方馬2退3,造成相關子黑炮捉車,是“捉”。

本例紅方是一兌一捉,爲允許着法;黑方是長捉,爲禁止着法。依照現行的《11規則》裁決,應由黑方變着,不變作負!

圖3:車八平九,前車平2;車九平八,車2平1。

局例三圖3,選自《棋藝》“答棋迷問”。

鞍山市劉忠和是個棋例迷,對棋例肯於鑽研,且下了不少苦功。這是他在學習楊敬東先生對這個待判局面解答後,仍有疑慮。

2005年1月18日又寫信給霍文會。霍文會答覆如下:“紅方車八平九在兌車的同時,產生了紅炮對黑車新的捉,是兌兼捉,按‘捉’裁處。續着車九平八是‘兌’。

黑方前車平2,走子前對紅方九路車不存在捉,走子後產生了新的捉(伏下一着炮4退1抽喫紅車),因此前車平2是‘捉’。同理,續着車2平1也是‘捉’。紅方是一捉一兌,爲允許着法;黑方是長捉,爲禁止着法;按《99規則》裁決,應由黑方變着,不變判負。”

本例若按現行的《11規則》裁決,也應由黑方變着,不變判負。

圖4:車六進一,馬6退7;車六退一,馬7進6。

局例四圖4,紅方車六進一是聯合捉子。

黑方馬6退7,邀兌紅車的同時還造成了黑炮捉車,這是其他子對被邀兌之子的“捉”。兌兼捉,按“捉”裁處。

紅方車六退一又是聯合捉子。

黑方馬7進6捉車,按“捉”裁處。

本例紅方是聯合捉子,黑方是長捉車。依照現行的《11規則》裁決,應由黑方變着,不變作負。

圖5:車七平八,車2平3;車八平七,車3平2。

局例五圖5,紅方車七平八具有兩種作用:其一,車與車是兌的關係;其二,造成六路馬捉車。兌兼捉,重判爲“捉”。同理,紅方車八平七也是兌兼捉,重判爲“捉”。

黑方車2平3與車3平2,下一着均能夠用車沉底作殺,均是“殺”。

本例紅方是長捉車,黑方是長殺。依照現行的《11規則》裁決,雙方不變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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