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听说过童养媳,但是具体说到什么是童养媳的时候,他们都沉默了,因为不熟悉。因为我们开明的现代社会没有这个可悲的职业或者人群,但是我希望大家记住,童养媳在中国社会出现的很早,周朝开始有了这个人群,民国时期几乎达到了一个巅峰。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人人平等了之后,这个人群才消失了。



童养媳,顾名思义,就是给人家有钱人的儿子预备的老婆人选,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穷人家生了女孩之后,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之下,他们会想要再生一个男孩。

但是呢,生多了养不起怎么办?只好把女儿卖掉,当然不是人贩子那样随便卖,就是送到有钱的人家当童养媳。这样既能让自己的血脉活下去,还能为家里省下一大笔的抚养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女儿送到有钱人家之后过得好不好他们就不会考虑了,所以童养媳的地位一般来说很可伶,虽然是预备媳妇队伍,但是人家压根不给你这个待遇,脏活累活说不定就是童养媳做。没办法,吃人家的,就要干活啊。

最重要的是伺候好小少爷,一般的童养媳都比小少爷大几岁,比较懂事,让后就要满足小少爷的各种要求,比如晚上给小少爷沐浴更衣之类的,小少爷的要求她们也无权拒绝。过程中会发生点什么大家自己脑补吧。



所以,遇上好一点的人家还好,遇上不好的人家童养媳的下场是很悲惨的,在人家家里的地位甚至不如一个丫鬟,人家可以随意打骂虐待。

换了现在,那个女孩子能受到了这个气呢?所以啊,中国的女性两千年都是在压抑中过来的,这下一解放,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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