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這一制度,自2020年3月1日起,試點省市的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累計最高減免6分)。符合規定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

這兩天

網傳消息:“駕照要漲到18分”、

“開車不戴口罩要扣6分”

事實 果真如此嗎?

一起來來看看

網傳“駕照漲分”?不實!

日前,公安部印發《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工作規範(試行)》通知。

3月起,駕駛證變“18分”?開車不戴口罩被扣6分?事實是?

根據這一制度,自2020年3月1日起,試點省市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累計最高減免6分)

對這一制度,公安部也進行了詳細解釋:

3月起,駕駛證變“18分”?開車不戴口罩被扣6分?事實是?

一是明確了可以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的情形。

符合規定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

同時,《工作規範》明確了本記分週期內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12分等8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二是明確了接受教育的方式。

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參加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兩種。

學習考試的方式包括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

三是明確了減免記分的方式和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爲時作不記分處理。機動車駕駛人每個記分週期累計最高減免六分。


3月起,駕駛證變“18分”?開車不戴口罩被扣6分?事實是?


據悉,2020年3月1日起,該制度在湖北、重慶、廣東深圳等地試點

所以,並不是網傳的駕照“漲分”

而是滿足條件下,

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


開車不戴口罩扣6分?交警闢謠:虛假信息!

近日,一張山東泰安車主因開車未戴口罩被扣6分的“道路交通違法告知短信”截圖在網上流傳。

3月起,駕駛證變“18分”?開車不戴口罩被扣6分?事實是?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對於未戴口罩駕駛車輛被記分的處罰並沒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

因此,該短信內容無法可依,屬於虛假信息!

那麼出於健康、安全考慮,駕車出行應如何做好病毒防護呢?

專家提示,車內要做好通風換氣,通風時還要注意保暖,不要因爲溫差較大引起感冒。此外還要做好以下幾點:

● 車裏應常備口罩、手消毒劑、或消毒紙巾等防護和消毒用品,從公共場所返回車內,要及時進行手部消毒;

● 如果有可疑症狀患者,搭乘私家車時要及時開窗通風,對可疑症狀的人接觸的物品表面,例如車門把手、座椅、方向盤等進行消毒;

● 如果有疑似或者確診患者搭乘過,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及時做好私家車內部,包括物體表面、空調系統的消毒,其他同乘者按照有關規定接受隔離醫學觀察;

● 出租車每日在出行載客前,要對車內進行清潔和消毒;車內應配備口罩、消毒溼巾等防護和消毒用品;司機應該增加對車門把手、方向盤、車內扶手等重點部位的清洗、消毒頻次,同時做好手部衛生;

● 儘量關閉車內空調,司機全程佩戴口罩,同時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減少交流。


來源:揚子晚報、半島都市報、湖北經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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