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10时05分许,通辽大队欧里中队民警在欧里收费站定岗执勤过程中,对一辆车牌号为黑AQ9XXX的福特锐界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经民警核查证件信息,发现该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并且驾驶证使用照片尺寸存在异常,照片上部有轻微溢胶,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后通过移动警务人像对比查询发现,该驾驶员名叫韩某某,不存在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于是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驾驶人交代,自己本名叫韩某某,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本人的驾驶证已于几年前因为逾期未参加审验而被注销,今年年初偶然捡到了衣某某的驾驶证,便动起了歪脑筋,怀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便把驾驶证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照片使用,没想到被民警当场识破,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驾驶人韩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七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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