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寧夏表示,積極響應、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在修訂《條例》過程中,克服阻力,大膽嘗試,創新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第28條)。寧夏在修訂《條例》過程中,創新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

如果你是3歲以下孩子的父母,每年或將獲得十天“共同育兒假”。這樣的好事有望在寧夏成真。

9月27日,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高票通過。這是寧夏首部省級制定頒佈的全面系統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條例,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瞭解,《條例》中,寧夏鼓勵探索實行夫妻共同育兒假,在全國尚屬首創。寧夏在修訂《條例》過程中,創新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

解決3歲以下孩子照護難

在我國,由於大批幼兒園都規定至少2歲半或者3歲才能入園,很多家長面臨孩子的照顧難題。

“一般要不請保姆,要不我們來照顧,或者讓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一位幼兒的母親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但是請保姆價格太貴,比我的工資還高了,所以最後只能全家人輪流去照顧孩子”。

今年5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對外發布。

《指導意見》提出,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快完善相關政策,強化政策引導和統籌引領,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性,大力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同時,全面落實產假政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爲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

9月27日通過的《條例》,則將政策進一步落地。寧夏表示,積極響應、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在修訂《條例》過程中,克服阻力,大膽嘗試,創新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育有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共同育兒假”(第28條)。

生育率滑坡寧夏首創“共同育兒假”:3歲以下孩子父母每年多休十天

寧夏出臺“夫妻共同育兒假”背後,是人口自然增長率下降。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寧夏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幾乎持續下降。2016年,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之後,寧夏人口自然增長率出現了一個明顯上升,但隨後出現回落。

值得注意的是,寧夏的2018年人口自然增長率,在各個省區市中,已經排名前列。除西藏的人口自然增長率爲10.64‰,超過10‰之外;海南人口自然增長率8.47‰,廣東人口自然增長率 8.24‰,廣西人口自然增長率爲8.16‰,青海人口自然增長率8.06‰,其他省區市人口自然增長率幾乎都低於寧夏。

不過,面對二孩生育高峯期已過的局面,寧夏仍然開始鼓勵給幼兒父母進一步休假,爲孩子父母創造福利。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中用詞爲“鼓勵”,因此這一“共同育兒假”的落實,還需要看各個單位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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