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部電影在傳達這樣一個“生活真相”:人間沒有十足的好人,沒有十足的壞人。每個好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壞,反之亦然。李寶莉壞嗎?她壞。她對老公強勢,在外人面前,絲毫不給丈夫情面,顯得丈夫是無能;也沒有任何情理可言,老公的母親老家拆遷,丈夫想讓其在自己房裏住兩天,她硬是不允許;內心深處還總把老公看成“鄉下人”,覺得老公娶她是“高攀”。李寶莉壞嗎?她不壞。老公死後,她依舊堅強地活着,放下面子,去做最苦、最累的工作,撫養孩子,供孩子上學。

得知同事生活有困難,毫不猶豫借出1000塊;對從監獄中出來的朋友,別人敬而遠之,她自己對其毫無偏見。其次,女主就像路邊頑強生長的一顆小草,即使再困難也要拼命活下去。相比而言那位馬學武纔是個極不負責任的懦弱的人,從電影裏女主的描述中是他拼命追求女主的,而後發現兩人溝通有問題不想辦法面對,卻採取逃避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捨棄掉老母親和兒子一走了之。

兒子也是無知無畏,把不幸的一切都歸到媽媽頭上,卻不知道他爸爸犯錯在先,即使不愛了,也不是跟別的女人開房的理由。再者,在看見小寶考上大學趕李寶莉走的時候非常心酸,寶莉辛苦10年挑着扁擔撫養他上大學,每天風吹日曬在大街上被扁擔扁擔的叫着,聽到扁擔的聲音以閃電的速度趕到僱主旁邊,40歲不到的年紀已經長了些許白髮,皮膚粗糙不堪,脊背也壓彎了,就是這樣一天一天的過着,一個人撐起了一個家。

可是小寶根本不會想到自己的艱辛,不會叫一聲媽媽,不會主動和媽媽說話,對媽媽愛答不理,每次說話都是吵架的態勢,看見媽媽有愛的人也是直罵不要臉,這樣的孩子雖然考上了好的大學最終也會孤苦伶仃,可能有人說這都是因爲母親逼死父親來導致的,其實李寶莉在報警這件事上並沒有做錯,她最初的選擇是用滅火器把門砸開,可是轉念一想如果砸開那麼整個家就完了。

另外,我在想李寶莉愛他的丈夫嗎?是愛的吧,不然也不會給他做飯等等,但是有時候做出的事情連仇人也做不出來,比如當着一羣人的面罵自己老公賤。愛自己的兒子嗎?當然愛。爲了他十年風吹日曬,打破別人的頭。但是,爲了挽留婚姻,毫不猶豫的利用兒子。日常和兒子的交流,就是問作業做了沒有。她以爲丈夫,兒子有飯喫,有體面的工作就夠了,但其實他們是多麼羨慕那些挑擔工啊。精神折磨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有甚於肉體折磨的。無知從來不是生存的障礙,傲慢纔是。

最後,馬學武和李寶莉的婚姻就是一雙沉重的腳鐐鎖着兩個人,但是由於幾千年的觀念來說,他們都不會選擇離婚這條路,感覺離婚就是十惡不赦,就是罪大惡極。其實最後李寶莉想通後說如果當初真的離婚就沒有現在這麼多的事情了,本來兩個性格不合的人在一起就非常累,還遇上了報警偷情和下崗失業,直接導致了馬學武使用這種他感覺最有尊嚴其實最沒有尊嚴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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