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理市違法扣押徵用防疫口罩受到嚴肅查處)

新京報快訊 據云南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對大理市違法扣押徵用途經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大理市違法扣押徵用防疫口罩問題屬實,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嚴重干擾了全國防疫工作大局,嚴重破壞了防疫工作紀律,嚴重損害了雲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緊要關頭,無視政治紀律,漠視國家法律,本位主義嚴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對5個單位、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

(一)給予5個責任單位通報問責。

1.給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給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3.給予大理市紀委監委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二)給予5名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

1.給予大理市委書記高志宏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2.給予大理市委副書記、市長杜淑敢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3.給予大理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婁增輝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4.給予大理市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磊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5.給予大理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袁愛忠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三)對3名責任人誡勉問責

1.給予大理州委副書記、州長楊健同志誡勉問責。

2.給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矗同志誡勉問責。

3.給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琮同志誡勉問責。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領導幹部,要引以爲戒,汲取深刻教訓,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強化法治思維,堅決防止和反對本位主義,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爲實現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推進雲南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和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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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崇緯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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