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月份的時候周星馳稱有影迷告訴他,內地的某建材公司官網顯著位置擺着他與該公司相關的廣告,而且在某創業網站上該公司也發佈過類似的廣告,周星馳隨後向該公司發出律師信。

然而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周星馳後來又發現在某雜誌上刊有該公司的上述廣告。而就此,周星馳也將該建材公司訴至法院,稱其侵犯了姓名權和肖像權,並且索賠三千萬人民幣,其中精神損害索賠一元。

明星接廣告不僅是給自己掙錢的好路子,也是給企業帶來雙贏好辦法。但是有一些明星的廣告卻感覺像是假的,這個建材公司就不提了,不過有一些看起來像假的廣告卻是真的。

比如說,世界足球巨星卡卡代言金嗓子喉片,當初小編在看的時候一直懷疑這難道不是個假廣告嗎,爲什麼假廣告都敢這麼堂而皇之的在電視上循環播放?然而是真的,卡卡當初的確收了金嗓子喉片的錢,是不是代言費,那就不得所知了。

小編當初在逛商場的時候,發現我們的吳磊居然還在給一個童裝品牌代言,而且上面的簽名也是相當的可愛。後來上網一查才發現當年吳磊還沒有現在這麼紅,十幾年的廣告合同呢。我想現在的那個品牌肯定是賺大了。

其實商家想借明星的名氣來打響自己品牌的確是必然的選擇,但是要是像上面那個建材公司一樣,通知過了還繼續使用實在是不把明星基本的肖像姓名權放在眼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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