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無忌是唐太宗文德皇后的兄長。他不僅與唐太宗是布衣之交,而且也是決定唐太宗登上帝位的玄武門事變的策劃者。

正因爲如此,長孫無忌極受唐太宗的信任。貞觀(627年—649年)年間,長孫無忌歷任左武侯大將軍、吏部尚書、尚書右僕射、司空、司徒、侍中、中書令,封趙國公,在凌煙閣功臣中位列第一。太宗臨終,任命長孫無忌爲顧命大臣。對唐高宗而言,長孫無忌不僅是他的親舅,又是他儲位的建言者和皇位的捍衛者。高宗即位後,長孫無忌權傾朝野,是皇帝頭上的皇帝。永徽年間(650年—655年),長孫無忌由於反對高宗立武則天爲皇后而成爲高宗的羈絆。不言而喻,長孫無忌的存在是阻擋高宗獨立自主地處理朝政的一道高大門檻。顯慶四年(659年),高宗以謀反罪將長孫無忌削爵流放黔州(治所在今重慶市彭水縣鬱山鎮)。五年,長孫無忌自縊而死。

對於長孫無忌之死,《舊唐書卷六十五•列傳第十五•長孫無忌傳》稱:顯慶四年(659年),“敬宗尋與吏部尚書李義府遣大理正袁公瑜就黔州重鞫無忌反狀,公瑜逼令自縊而死,籍沒其家。”而《資治通鑑·唐紀十六》“顯慶四年”條也說:秋,七月,“壬寅,命李勣、許敬宗、辛茂將與任雅相、盧承慶更共覆按無忌事。許敬宗又遣中書舍人袁公瑜等詣黔州,再鞫無忌反狀,至則逼無忌令自縊。”

長孫無忌是袁公瑜 “逼令自縊而死”的嗎?恐怕不一定。

第一,長孫無忌不一定死於顯慶四年。

據《舊唐書·韓瑗傳》:“(顯慶)四年,(韓瑗)卒官,年五十四。明年,長孫無忌死,敬宗等又奏瑗與無忌通謀,遣使殺之。”意思很明白,長孫無忌死於顯慶五年。另據《舊唐書·褚遂良傳》:“遂良卒後二歲餘,許敬宗、李義府奏言長孫無忌所構逆謀,並遂良扇動,乃追削官爵,子孫配流愛州。”褚遂良死於顯慶三年,“遂良卒後二歲餘”自然是顯慶五年。另外,《舊唐書》所說“敬宗尋與吏部尚書李義府遣大理正袁公瑜就黔州重鞫無忌反狀……”也有問題。據《資治通鑑·唐紀十六》:顯慶三年,“十一月,乙酉,貶正倫橫州刺史,義府普州(治所在今四川省安嶽縣)刺史。” 顯慶四年,“八月,壬子,以普州刺史李義府兼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這說明,顯慶四年七月,高宗“命李勣、許敬宗、辛茂將與任雅相、盧承慶更共覆按無忌事”時,李義府被貶普州還沒有被召回京,何以能參與其事?所以,長孫無忌應該卒於顯慶五年。

第二,沒有利益驅動,袁公瑜不會害人性命。

人犯罪是要有動機的。試想,沒有皇命,而且袁公瑜與長孫無忌也素無仇怨,逼他幹啥?何必要幹這缺德事?

第三,袁公瑜素以耿直聞名,恤刑無訟。

據狄仁傑撰書的《袁公瑜墓誌銘》:

君諱公瑜,陳郡扶樂(治所在今河南太康)人也……年十九調補唐文德皇后挽郎、授晉州司士,郡有事每命君奏焉。君音儀閒雅,聲動左右,唐文武皇帝(太宗李世民)嘆曰:“朕求通事舍人久矣,今乃得之。”時以寺獄未清,因授君大理司直……尋遷大理寺丞。宰劇有聲,恤刑無訟。人賴厥訓,朝廷嘉焉。遷都員外郎。

狄仁傑的人品是封建史家一致公認的。狄仁傑稱頌的袁公瑜,恐怕不會是一個酷吏吧?再說,狄仁傑又是在袁公瑜和長孫無忌作古的當朝說這些話的。也就是說,當時朝中沒有袁公瑜逼令長孫無忌自縊的任何流言。所以,完全可以相信,在沒有聖命的情況下,袁公瑜不會逼長孫無忌自縊。

第四,史書所稱袁公瑜此時的職務不統一。

兩《唐書•長孫無忌傳》都說“大理正袁公瑜”,而《資治通鑑·唐紀十六》則說“中書舍人袁公瑜”。可是,查《袁公瑜墓誌銘》,袁公瑜沒有擔任過大理正的職務。

第五,很可能朝廷“覆按無忌事”與無忌之死不在一年。

封建史家寫史爲了強化自己的觀點和追求轟動效應,有時會把兩件事經剪裁後合併到一起寫,雖然很雷人,但也會出現混亂。按照史書提供的以上史料,我們其實是可以這樣理解其順序和細節的:顯慶四年,高宗下詔,“命李勣、許敬宗、辛茂將與任雅相、盧承慶更共覆按無忌事”,袁公瑜等受命“詣黔州”,看望並聽取了長孫無忌的申訴,但維持原來的意見。第二年,也就是顯慶五年,最大的可能是,已經年邁的長孫無忌在孤獨中自然死亡;或者是,長孫無忌原以爲通過自己的再次申訴,會喚回高宗對他的恤憫,召他回京,但是過了一年依然沒有動靜,於是極度失望,遂自縊而死。

兩《唐書》,包括《資治通鑑》,在寫唐高宗——武則天時代的歷史時,錯誤之多,性質之嚴重,已經到了不能不懷疑他們能夠秉筆直書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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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宗祧

審稿:王愷

編輯:零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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