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家梁 實習生 黃河

  兩套桌椅、兩臺電腦、放滿卷宗的文件櫃……這個簡陋的房間就是貴州省貴陽市清鎮法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調解工作室”,也是調解糾紛的“法律門診”。在這裏,孫大平和潘文學這兩位在當地有較高威望,且擁有豐富調解工作經驗的“醫生”,爲羣衆問診糾紛、把脈瑣事。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來到“法律門診”,見證以孫大平和潘文學爲主力的調解團隊就地化解矛盾,爲社會增添和諧因子,極力激發老百姓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熱情。在清鎮,以人民法院積極探索的基層矛盾糾紛調解新機制爲開端,正進行着一場以法治治“病症”、德治析“病理”、自治除“病竈”,“三治融合”爲特色的社會綜合治理新實踐。

  以法育人治“病症”

  “老孫熱情開朗,老潘嚴肅謹慎,兩人一起做調解,倒能取長補短。”

  “就是,什麼糾紛到了他倆手裏,都能得到化解。”

  這是9月28日早上,一起高層建築玻璃破碎傷人事件雙方當事人的對話。這起糾紛的調解員就是孫大平和潘文學。他們自譽“不打針的醫生”,靈活運用法律知識治療羣衆心裏的“疾病”。

  正如孫大平所言,每當發生矛盾糾紛時,當事人往往講習俗,忽視了“理”與“法”。鑑於此,兩位“醫生”在“治病”時,堅持以法律爲準則,爲確保調解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正性,在診療過程中,二人有針對性的融入法律,疏導當事人必須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以更好的治療“病症”。

  爲提高兩位“醫生”的醫術,清鎮法院多次開展調解業務培訓指導,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講解調解文書的規範製作、歸檔方法等業務技能,並共同破解調解過程中遇到的“疑難雜症”。

  遇到法律問題,參加清鎮法院開展的法律諮詢活動,進行請教;茶餘飯後,觀看法院推出的以案釋法網絡微課堂,潛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有矛盾糾紛,去“法律門診”評評理……

  “‘法律門診’在糾紛調處與法治宣教兩輪驅動之下,逐步成爲滲透強、覆蓋廣的社會治理平臺。乘此春風,清鎮法院以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困靠法的有序治理狀態全面實現之勢,讓‘法’走進羣衆心裏。”清鎮法院院長舒子貴說。

  以德立身析“病理”

  “遠親不如近鄰,遇事多是心裏那道坎兒邁不過去,沒有打不開的結……”

  孫大平和潘文學前幾天在走訪過程中,得知一起緣於修路引發的糾紛。當事人被邀請到“法律門診”,兩位“醫生”通過“六尺巷”的典故和禮讓的美德,就該起糾紛進行了“病理”分析,引導雙方效仿古人。雙方紛紛表態:“調解員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當然服他們……”

  調解員的工作看似普通,實則綜合素質卻有着極高要求。調解員需德高望重、爲人楷模,是羣衆道德教化的榜樣,具備佔領思想陣地、引導羣衆行爲、平息鄰里糾紛的威望和條件。

  據瞭解,爲推動形成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社會善治新格局,清鎮法院以“崇德尚法、誠信重義、見賢思齊”爲標準挑選出了若干名鄉賢。經過綜合考量,法院在此基礎上培育出具備法律知識、善於調解糾紛、熱心公共事務的專職調解員,成功組建“法律門診”。

  “羣衆熱情地爲我點贊,真的很欣慰,這是對我調解能力的認可。”曾多年任職小學校長的孫大平說道。正如他的老搭檔,退休法官潘文學所言:“作爲一名老黨員,這心裏一直憋着一股子勁,想爲鄉親們做點事。現在,我們更要對得起大家推薦我們成爲人民調解員的這份信任。”正式憑藉着那“一股子勁”,兩個老搭檔以德立身析“病理”。

  兩位“醫生”以嘉言懿行垂範鄉里,用村規民約傳承和美民風、以孝老愛親彰顯人性美德、讓崇德尚法帶動公序良俗。如果說“綠色”打底、“大數據+”厚植了清鎮的發展優勢,那麼忠孝禮義、鄉賢評理,則夯實了清鎮的法理基石。

  滴水方可穿石,“家風更和美、民風更淳樸、鄉風更文明”儼然成爲清鎮法院“法律門診”領航下的社會綜合治理目標追求。

  以人爲本除“病竈”

  “這事還是讓老孫和老潘幫忙拿個主意吧。”隨之而來的,是一陣“同意”聲。

  9月28日下午,一羣人自發來到法律門診,請兩位“醫生”幫忙除“病竈”。記者瞭解到,來人是一起遷墳糾紛的當事人,分別是開放商和羣衆代表。由於涉事羣衆較多,此事一直沒有妥善解決,雙方決定求助孫大平和潘文學。

  如今,清鎮的鄉里鄉親間有糾紛,都習慣相約着“找地方說理”。這個地方就是“法律門診”,在這裏調解糾紛不是緣於事態的惡化,而是爲了在兩名“醫生”幫助下,彼此“有話好好說”。

  記者從“法律門診”的工作臺賬發現,從家長裏短、工資拖欠,到拆遷補償……“法律門診”已經成爲老百姓排憂解難的好去處。

  通過多年的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實踐,兩位老“醫生”摸出了些門道。“對矛盾糾紛充分並細緻地瞭解是調解的首要前提,除當事人的姓名、年齡外,其教育背景、工作環境、經濟狀況等都是瞭解的重點”孫大平說。

  “不同工作環境會產生不同的思維和行爲,只有瞭解了當事人的思維方式,才能夠輕鬆做通當事人工作,促成良性溝通。”潘文學每次調處糾紛前,總是先將各方當事人的性格、文化程度、家庭情況等“摸個透”,掌握清楚矛盾的來龍去脈和當事人訴求後,再因人制宜,靈活調解。

  “我們希望大家有問題儘量通過‘法律門診’解決,都是鄰里鄉親的,若事態失控,甚至鬧到法院,就影響關係了。”孫大平說,“我們會以法育人、以德立身雙管齊下,以人爲本幫助當事人做到自我約束。將矛盾糾紛化於無形,是我們兩個老夥計堅持做調解工作的原因所在。”

  “依託‘法律門診’這一平臺,三治合力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事件進行‘急診’。通過將“小病”消除在萌芽狀態,即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目的。”貴陽市司法局局長何志堅說,“縱使隨着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社會綜合治理的內容發生了變化,社會治理依然需要以法育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以德立身,提升道德修養和文明素質;以人爲本,促進自我調節和良性互動。自治、德治、法治,不僅是歲月留下的痕跡,更是我們不斷探索創新的社會綜合治理理念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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