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成績是體育老師教的?”在生活中,人們以此表達對他人奇葩想法的無奈。

如今,高鐵、動車的乘客素質如何?高品質服務是否對應高素質乘客,還難講。

10月27日,在北京開往哈爾濱西站的D101次列車上,一位女乘客未購買一等座車票,卻強行霸佔一等座座位。受到列車員勸阻後,還一本正經地追着列車長“講道理”。

當然,“有理不在聲高”的做法在她處行不通。這位女乘客不僅嗓門大,還拿着手機拍列車長,列車長的一舉一動都被她記錄在案。

殊不知,你拍他人,他人也在拍你,螳螂撲蟬的後果沒搞清。有旁觀者把一段2分鐘的現場視頻傳到網絡,女乘客的霸道和無理讓人無語。

視頻中,女乘客不斷質問列車長:“後面的(二等座)空座可以坐,前面的(一等座)就不可以坐,誰規定的?”

如此智商,還真是“數學成績是體育老師教出來的。”

一是不守規則,不講道理。

買票上車,應對號入座。買二等座,就應坐在自己座位上,哪有強佔他人座位的道理?!更何況座別不同,價格不同,提供的服務不同是衆人皆知的道理。非讓列車長拿出“二等座不允許乘一等座”的明文規定來?難道要求列車長再次普及“1+1=2”的道理?

其實,在購買車票前,購票人就應知道乘車的基本義務。即使在不知情條件下購買車票,乘車人也要承擔乘車應盡的義務,比如不能攜帶易燃、易爆的危險品,不能無票乘車,對號入座等,“不知者不爲過”的道理在列車上行不通。

如果遇到“較真”的人,非要討“明文規定”。也可以,先請下車再理論,去法院打官司,總有“講道理”的地方,對不對?

二是代言公衆利益討公道、高估自己。

坐錯座位,知錯就改,與人爲善,不麻煩他人,這些是出門在外、多數人遵循的做人道理。自己坐錯位置,還站在爲公衆謀公平的立場,非說“不能欺負老百姓”,和列車服務員一校高下,是不是高估了個人能力?

於無理處聲明在理,你能代表誰的利益?在座的乘客又有誰會讓你代表?

一句話,爲一己私利,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誰又給你無事生非的權力!執法人員有權制止列車上一切違法行爲,包括有人在車廂內的胡攪蠻纏。

列車上出現不講道理的乘客,如何處罰,也不能只讓列車服務人員出頭,擺不平的事更多靠法制的權威。

當下是實名制的乘車環境,乘車人行爲屬什麼性質,應該有執法部門說了算。畢竟人證,物證擺在那,事實清楚,有法可依,需要列車所屬部門——哈爾濱鐵路局向公衆有一個明確的交代。

因爲行爲惡劣、影響惡劣,把這名女乘客列入鐵路限制乘車的黑名單,事後處罰還是必要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乘客霸座現象警示衆人,出門在外,維持公共秩序是每一個公民的應盡責任。遇到不理解的情況,也不能總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維權者,寬容、謙讓會讓自己更加理智文明。

俗話說,有理還讓人三分,更何況自己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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