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末代港督”彭定康近日又出來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竟妄稱香港製訂《禁止蒙面規例》是“瘋狂之舉”。彭定康們能否解釋,爲何禁止蒙面遊行在英美是理所當然,在香港就是“瘋狂之舉”了。

原標題:彭定康,別再給香港“埋雷”了

“末代港督”彭定康近日又出來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竟妄稱香港製訂《禁止蒙面規例》是“瘋狂之舉”。英國1723年就出臺了“反蒙面法”,彭定康這種說辭,是否意味着英國已經“瘋狂”了數百年,或者說,他自己已經“瘋狂”到了不辨是非的地步?

口罩、頭套、防毒面具等能遮臉的物件,幾乎成了香港違法暴力分子這4個月來每次街頭施暴的“必配裝備”。原因很簡單,不法分子遮擋面部,是爲了增加警方指認的難度以圖逃脫法網,同時也是自知所行被社會所不容,非掩面匿名,怎敢做出無人性之事?

借蒙面壯膽,藏匿公開身份和社會屬性而釋放獸性,原是許多暴徒的共同心理。如美國曆史上臭名昭著的三K黨,就是戴連身頭套殘酷侵犯虐殺黑人。蒙面會助長暴徒戾氣而增加警方執法難度,所以英國、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奧地利等西方國家,無不訂有“禁止蒙面法”。

其中,英國1723年就出臺“反蒙面法”,並實施了長達100年。該法規定,以塗黑等方式遮蓋臉部的行爲是犯罪,嚴重者可被處以死刑。在2011年8月英國發生的系列抗議示威和騷亂中,英國政府再次引入“反蒙面法”,禁止示威者在騷亂中蒙面,違反者必須接受警方命令脫下面具。

4個月來,香港違法暴力分子在街頭縱火、襲警、破壞地鐵、襲擾商戶、圍毆政見不同者,暴行令人髮指。10月4日晚,香港多個區遭到暴亂分子的瘋狂襲擊,港鐵多個車站被迫停止服務,一些商店被嚴重破壞,商品被搶,有暴徒如劫匪一般撬開銀行閘門縱火,有便衣警察倒地後被多人圍毆並被投擲燃燒彈致身上着火。香港特區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並於10月5日零時實施,是止暴制亂的必要法律手段。

然而,西方一些政客卻對暴徒的惡劣行徑視而不見,只顧指責香港特區政府“鎮壓”,污衊香港“民主人權”受損。莫非在他們眼裏,只有暴徒才能擁有“人權”,而廣大香港市民最基本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是“人權”?

彭定康們能否解釋,爲何禁止蒙面遊行在英美是理所當然,在香港就是“瘋狂之舉”了?顯然,這已經不是“雙重標準”,而是毫無標準、毫無道理可言了。香港暴徒尚且知道用面具遮臉,彭定康們卻是“裸奔”出場,不顧如此清楚的事實與道理,硬要顛倒黑白。某些西方政客真應照照鏡子,看看自己臉都不要的醜態。

彭定康身爲“末代港督”時,就處心積慮通過行政手段在香港“埋雷”,給中國中央政府和未來的香港特區政府增加管治難度。卸任後,彭定康依然放不下“繼續統治香港”的執念,一再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並毫無例外地總是鼓動香港事態往“亂”而非“治”的方向發展。

事實是,西方一些政客和彭定康一樣,在意的根本不是香港的“民主人權”,而是一己之私。對他們而言,香港越亂越好,水越渾才越好摸魚。他們的如意算盤就是搞亂、控制香港,進而牽制、遏制中國。

今天的中國國力強盛,全國人民上下齊心。按照基本法規定,中央有足夠多的辦法、足夠強大的力量迅速平息香港可能出現的各種動亂。西方政客那一套策動“顏色革命”的伎倆,對香港不管用。彭定康們搬起的石頭,最終只會砸在自己的腳上。(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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