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日11時左右,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隊巡邏民警行至河池西收費站附近時,發現一輛貨車停靠在應急車道上,同時一名男子正站在車輛的後方小便。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出現內急、瞌睡等情況,應就近進入服務區解決,若車輛出現臨時情況要在應急車道上停車,也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擺放警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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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假期期間,高速公路免費通行,車流劇增。與此同時,在高速公路上,有人在忙着趕羊,有人在路上曬太陽,有人在路邊隨地大小便,還有車子在隧道拋起了錨……不少“囧事” “奇葩事”接連出現。

國慶假期期間,一羣“山羊”在主人的使喚下突然橫竄G75線蘭海高速都安定福三號隧道路段,多輛過往河池方向的車輛制動不及撞上山羊,並停在行車道上,司機也未及時做好安全警示,十分危險。

接到過路司機報警後,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及時出警。

原來,這是一羣附近農民放養的山羊,不知怎麼便竄上了高速公路,並在車流中“任性”橫過公路,使得車輛紛紛驚險避讓,所幸未釀成大事。

“國慶”長假第二天,一輛小型汽車停在G75線蘭海高速1837公里都安往南寧方向的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此處恰有一處綠蔭,司機則坐在駕駛室上聽着音樂享受那份清涼。

高速公路過往車流多的情況下,違法停車容易引發被其他車輛追尾的危險!

隨後巡邏經過的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發現這一危險情況後立即靠邊瞭解。

經瞭解得知,該車駕駛人駕車困頓,發現此處有一片樹蔭,便就地睡起了午覺,真是頗爲自在。

最終司機因此違法停放車輛休息被處於200元及駕駛證被記6分的嚴厲處罰。

國慶期間,一輛貴州牌照的貨車司機爲圖方便在高速應急車道上停車小便,被高四大隊巡邏民警逮個正着。

當日11時左右,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隊巡邏民警行至河池西收費站附近時,發現一輛貨車停靠在應急車道上,同時一名男子正站在車輛的後方小便。車後未放置任何警示標誌,不時有車輛從後面疾馳而過,非常危險。

經民警詢問後得知,該男子是貴州人,與朋友從南丹拉貨回貴州老家,因爲內急憋不住,便將車停到路邊解決燃眉之急,不曾想被巡邏的交警逮了個正着。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車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並當場給予他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應急車道爲“生命通道”,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佔用。特別是當前正值國慶期間,出行莫給生命通道添堵。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出現內急、瞌睡等情況,應就近進入服務區解決,若車輛出現臨時情況要在應急車道上停車,也要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外擺放警示標誌。

10月2日3時許,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隊民警接到一名羣衆報警,稱自己的車在隧道內拋錨了。高三大隊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幫助拋錨車輛設置警示措施,提醒後車注意。

在發現車輛暫時難以排除故障後,考慮到時值國慶長假,途徑車流量大,隧道內視線條件差,空間有限,存在安全隱患,民警當機立斷,合力徒手將車推出隧道相對安全處,然後等待拖車救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河池交警融媒體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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