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77人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被捕

香港警方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自《禁止蒙面規例》實施以來,警方共拘捕77人涉嫌違反有關《禁止蒙面規例》的規定,其中有74人涉嫌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另外3人因在警方截查時不合作,涉嫌沒有依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而被拘捕。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由6月初至今共拘捕2363人,而過去的長週末共拘捕241人,涉嫌非法集結、暴動、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江永祥表示,截至7日,警方於長週末衝突中有14名警員因行動而受傷,包括10月4日一名便衣警員在元朗被示威者圍毆及用汽油彈襲擊,警員左前額、後腦等多處受傷;10月7日晚上,一名警員在將軍澳驅散示威期間,被人從高處投擲單車襲中頭部,受傷倒地,頭部及頸部遭重創。

香港警方:77人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被捕

香港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在警方記者會上表示,暴徒向警務人員實施致命襲擊,公然挑戰法治,完全超越文明社會的底線,全社會都應該譴責。郭蔭庸稱,過去幾日,暴徒瘋狂襲擊市民,不理人死活,多名受害人血流披面。香港的法律決不允許使用私刑,並嚴正警告,如果暴徒圍毆市民致死,不僅涉嫌“暴動罪”,更涉嫌“謀殺罪“。

郭蔭庸又指,近幾日的示威較廣泛,破壞程度遠超從前,並有針對性。上週五起,超過200間公共設施及港鐵站被破壞,還有暴徒在馬路上非法強行截停車輛,並搜查其個人物品,以查證司機是否爲休班警員或持不同立場的人士。警方指出,上述行爲有機會涉嫌“刑事恐嚇“等罪行,最高可判5年監禁。

香港警方最後指出,不論之前有任何糾紛或發生任何事,文明的人都應懂得以文明方法解決。過去四個月暴徒的暴力程度不斷升級,蒙面作惡,變得更兇殘及野蠻,令香港社會法治嚴重受損。香港警方稱“暴徒”無底線的行爲,令城市瀰漫惶恐的氣氛,暴徒公然挑戰法治,完全超越文明社會的底線,全社會都應該齊聲譴責。

文:廣州日報香港特別報道組

圖片由香港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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