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10月26日,顺德区农业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顺德区农业局关于对《佛山市顺德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通告》。根据《规划》,将对顺德养殖水域滩涂进行功能区划,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江河流域水文特点、流域地形以及滩涂养殖现状,以环境承载力和养殖容量为基础,将顺德区境内7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见表3)、西江、北江水系16条水道等列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区内划分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的造成养殖生产者的损失依法进行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加强渔政执法,查处禁养区内的违法养殖活动,强化社会监督。

饮用水水源地是人民日常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保证饮用水安全,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产养殖生产。顺德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主要有以下7个(具体位置见表3):包括羊额-北滘水源保护区、顺德乐从水源保护区、藤溪水厂水源保护区、南洲水厂水源保护区、右滩水厂水源保护区、容奇-桂洲水厂水源保护区、龙江、均安水厂水源保护区。以上7个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列为禁养区。

(二)江河水域、港口、航道、河道提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为了不影响水上航运和保护江河水质不受污染,禁止在顺德区境内西江、北江水系等16条水道,包括西江干流、甘竹溪、顺德支流、东海水道、容桂水道、鸡鸦水道、桂洲水道、海洲水道及洪奇沥水道,属西江水系;北江干流顺德水道、李家沙水道、吉利涌、东平水道、潭洲水道、陈村涌及陈村水道列为禁止养殖区。同时将顺德区主要河道提防安全保护区,包括樵桑联围、第一联围、第二联围、齐杏联围、容桂联围、南顺联安围等列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在这些区域设置养殖网箱及其它养鱼设施,禁止在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两岸堤及护堤地)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条规定,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将顺德区境内公共敏感水域管理范围划为禁养区。

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禁养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区、镇两级政府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农民生产生活。

同时,按照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水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水体、底质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提出水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该水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经整治修复达到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后予以解禁。禁养区内不得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限制养殖区简称限养区,指资源承载力较弱,并关系到较大范围内生态安全,或环境污染、损害、破坏较严重并急需修复与恢复,不适合于进行集中高强度开发的水域。依据佛山市农业局《关于佛山市养殖水域滩涂水产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送审稿)》的要求,结合顺德区水域滩涂利用现状,现将顺德区境内以下水域滩涂列为限养区。在限养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将顺德区境内羊额-北滘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顺德乐从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藤溪水厂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南洲水厂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右滩水厂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容奇-桂洲水厂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龙江、均安水厂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共7个为限制养殖区(见附表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条规定,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将顺德区境内人工水道等河道管理范围划为限养区。目前顺德区没有大、中、小型水库,现不对水库进行三区划定。

将顺德区境内的9个县级森林公园列为禁养区。包括顺峰山森林公园、马岗森林公园、锦屏山森林公园、龙峰山森林公园、翠湖森林公园、马宁山森林公园、都宁岗森林公园、大金山森林公园、象山森林公园。

1、限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由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养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农民生产生活。

2、在限制养殖区限制水产养殖品种和规模,禁止养殖投入品(肥料、饲料、渔药等)行为,禁止可能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养殖、捕捞作业方式。

3、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禁止畜禽粪污用于水产养殖,鱼塘水未经净化不得直接排入河涌。

据统计,2017年水养殖面积1.05万公顷,养殖总产量25.59万吨,养殖产值59.36亿元。池塘养殖是顺德区淡水养殖业的重点,今后的工作思路是改变养殖模式、调整养殖品种结构、积极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改善养殖环境、加强水产病害防控能力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顺德区的大宗商品鱼养殖品种有草鱼、鲫、鳙、鲢、鲮等鲤科鱼类,主要分布在除中心城区(大良、容桂、伦教)、佛山的中心城区(乐从)和陈村(以花卉种植业为主)外的勒流、龙江、北滘、杏坛和均安等镇,年产量约3.0万吨。多数以混养为主,适合目前倡导的生态健康养殖。

随着水产业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对优质鱼的需求逐年增加,发展优质安全优质水产品是顺德渔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全区优质鱼养殖面积约0.66万公顷,占池塘总面积的65%左右,根据现有优质支柱品种的区域分布,建立6个优质品种养殖区域(见特色养殖区域规划图),带动全区优质鱼养殖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处领先地位。大口黑鲈养殖区:以乐从、龙江、勒流、杏坛镇为主,养殖面积约0.2万公顷。鳗鱼养殖区:以北滘、勒流、均安、杏坛为主,养殖面积533公顷。长吻𬶏养殖区:以伦教、杏坛、勒流等镇为主,养殖面积533公顷。乌鳢养殖区:以杏坛、勒流、龙江等镇为主,养殖约0.16万公顷。观赏鱼养殖区:以大良、陈村、伦教、勒流为主,养殖面积66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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