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5日,楚某拿着這份證明離開了隔離點。2月27日,宜昌枝江市馬家店街道一譚姓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楚某有盜竊前科。

(原標題:官方回應“開證明允許男子步行回四川”:證明開得不對,作廢了)

2月25日,湖北宜昌枝江市馬家店街道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開具的一份證明引發關注。其中稱,四川達州市渠縣人楚某,在枝江市隔離點已被隔離14天,目前無發燒,無咳嗽症狀。現需步行返回四川。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份證明加蓋了“防控指揮部”的公章。證明出來後,網友質疑稱,湖北地區要嚴防輸出,爲什麼允許他步行出來?那麼遠的路,步行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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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允許“男子需步行回四川”的《證明》

2月27日,宜昌枝江市馬家店街道一譚姓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楚某有盜竊前科。2019年12月刑滿釋放後,從武漢離開。2月11日,楚某“流浪”至枝江,被正在巡查的街道辦工作人員發現。“楚某當時狀態不好,出於安全考慮,我們先將他送至指定地點隔離。經檢驗,他不是疑似病例,但還是讓他住滿14天。”

譚姓負責人稱,隔離時,楚某就不太配合,鬧着要走。期滿後,他還是堅持要走。工作人員被其多次叨擾後,開出上述證明。2月25日,楚某拿着這份證明離開了隔離點。與此同時,該辦接到通知,所有離鄂通道關閉,要嚴防“輸出”。基於此,他們趕緊尋找楚某。而此時,楚某還沒走出枝江,他們便把楚某接了回來,現已妥善安置。“證明開得不對,作廢了。”上述譚姓負責人說,即便讓楚某走,他也不可能走出枝江。

譚姓負責人還表示,待疫情解除後,他們會與渠縣民政部門積極對接,讓楚某安全回家。

羅崇緯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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