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10月1日起,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繳存辦法》)開始實施,《繳存辦法》新增了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等內容,其中,明確了在成都市就業的港澳臺人員和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員可以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實現與成都市繳存職工“同城同待遇”。《繳存辦法》同時明確了自願繳存規定,取消個體工商戶參照一般單位繳存公積金,不再辦理繳存登記的管理原則,統一要求個人自願繳存者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繳存公積金,降低自願繳存的准入門檻。而關於自由職業者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繳存這一項,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此做了詳細解讀。

圖據網絡

據瞭解,此次修訂的《繳存辦法》內容主要包括簡化辦理要件和流程、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新增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服務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繳存辦法》規定,年滿18週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他們按照什麼標準繳存?需要哪些程序?每年能交多少?

舉例來說,自由職業者張三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爲1500元,則張三一年的公積金繳存金額=月繳存額*12個月=(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單位繳存比例+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個人繳存比例)*12=(1500元*5%+1500元*5%)*12=1800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行繳存公積金基數範圍是1500元—22302元。張三要辦理自願繳存業務,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個人自願繳存賬戶設立申請表》、《個人自願繳存者收入承諾書》、本人I類銀行儲蓄卡原件(市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協議》(中心櫃檯提供)。如在成都市就業的港澳臺及外籍職工辦理繳存業務,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作爲有效身份證件。

張三準備好要件材料後,首先要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大廳簽訂個人自願繳存公積金協議;其次,到公積金中心業務經辦部門審覈;第三,辦理個人開戶登記及個人委託收款簽約,在手續齊全情況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爲市民當場辦理。

(人民網成都 任重)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