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祁門一“老賴“妨礙法院執行 被罰款500元

        近日,黃山市祁門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相鄰通行糾紛再次開展執行行動,針對吳某才妨礙法院執行行爲依法採取罰款500元措施,並責令限期消除妨礙、恢復原狀,維護了司法權威、保障了該案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吳某纔是相鄰權通行糾紛案件被執行人之一,案件經黃山中院終審生效後,被執行人吳某才未在限定期限內履行,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吳某才因不服法院生效判決而拒絕主動履行,法院做了大量調解工作無果後,組織幹警在縣人大代表見證下強制執行,拆除其澆築的阻礙通行水泥墩從北至南方向2.1米,並對現場進行了影像固定。

強制執行後第三天,被執行人吳某纔在原已拆除的水泥墩位置堆放水泥磚,阻礙通行,申請人隨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案,公安派出所快速出警,制止事態惡化。針對被執行人吳某才已經妨礙執行,法院依法傳喚被執行人吳某才,告知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履行,其行爲已嚴重妨礙執行,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法院說服教育後,被執行人吳某才也認識到自身行爲錯誤,當場遞交了保證書,承認自己妨礙執行,並保證在10月14日上午10時前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撤除其堆放的水泥磚塊,今後不再妨礙涉案道路通行。鑑於被執行人吳某才認識錯誤深刻、態度端正,祁門法院對被執行人吳某才妨礙執行行爲依法作出500元罰款處罰決定。(來源:中安在線 / 作者:陳成)

文章推薦

1

違建不聽勸阻 依法強制拆除

2

城區“三大工程”打好藍天保衛戰

3

電瓶車逆行何時休?

4

污水肆意傾倒,這種不文明行爲要不得!

5

國家出錢!最高每戶2萬!安徽人快看!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