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梁焱敲响法槌,2月28日,光山县法院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据悉,这也是该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光山县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积极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将审判执行主战场由线下转至线上,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该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开庭期间恰好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胡某某无法到场参加庭审。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当事人健康安全,梁焱提前与检察院负责同志、被告人及代理人就互联网开庭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由技术人员指导完成了开庭调试。

当天下午,在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不在审判法庭现场的情况下,光山县法院合议庭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了四地连线、同框开庭,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顺利完成了网上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实现远程庭审、隔空办案,既避免了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正义不因疫情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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