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 我是科學家iScientist

作者:Rex

編輯:Yuki

2020年伊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的魔爪已經伸向全球多個國家/地區,拉響了全球醫療系統的警鐘,打亂幾乎所有人的計劃,甚至給一些家庭帶去不幸。截至2020年2月27日24 時,我國已累計有確診病例78824例,累計死亡2308例[1]。

這些逝去的不是冷冰冰的數字,而是一個個曾經鮮活的生命。

2020年2月16日,全國首批因新冠肺炎逝世患者的屍體檢驗工作在武漢完成,曾參與SARS病例解剖工作的法醫病理學專家劉良教授團隊與相關專家共同承擔了屍體解剖檢驗工作。此前,已有不少病理學家、法醫在積極呼籲進行新冠肺炎病例屍體檢驗,以期加深對此病的理解。

爲什麼要做病理學屍體檢驗

如果把人體比喻成一部手機,醫生可以根據手機的反常表現推斷內部哪裏出錯。

手機掉電特別快(我最近爬樓容易累)。

可能電池出了問題(可能心臟要檢查一下)。

但要觀察零部件的具體受損情況,就要藉助病理學檢驗直視手機內部。

你看你這電池都漲包了(這心肌肥厚很嚴重啊)。

不是有各種檢測手段輔助醫生進行診斷嗎?是的,比如患者的肺部CT檢查發現毛玻璃樣陰影,可以幫助判斷其是否患有肺炎。但爲什麼出現毛玻璃影?肺裏面究竟發生了什麼?病理學檢驗能幫助回答這些問題。

病理學是爲了闡明疾病的本質,研究疾病的原因、發生發展以及機體在疾病過程中的改變,並與臨牀上觀察到的症狀、體徵、病程變化相聯繫,以幫助臨牀醫生了解疾病,調整治療方案,有的放矢。教科書上沒有一種疾病的“病理學改變”一欄是空的,而病理醫生也被譽爲“醫生的醫生” (doctor’s doctor)。

臨牀患者的病理學取樣受限於手術部位和手術方式,因此對於疾病的病理學改變,死後檢驗就顯得重要。

在《柳葉刀》(The Lancet)發表的一例病理報道,使用死後活檢方法(post-mortem biopsy,即死後穿刺提取器官樣本進行檢驗)得到了COVID-19死亡病例的肺、肝及心肌樣本並做檢驗[2]。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可以降低傳染風險,對硬件要求可以不那麼嚴格,可惜也有短板,即無法提取所有重要器官的檢材,也不能全面細緻地觀察器官大體病變,更有可能在提取樣本時漏掉有價值的病變部位樣本。

更爲常見的死後檢驗方式是屍體解剖檢驗,也是病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相比於死後活檢,可以從宏觀(人體)到微觀(細胞),全面系統地觀察人體器官的變化。就像拆開手機,抽絲剝繭地仔細檢查每一處零部件,探究哪裏壞了,怎麼壞的,提示今後再遇到這種問題應該怎麼修。得益於對SARS死者進行的屍體檢驗,人們從大體到組織層面直接觀察到了肺等重要器官的病理改變,藉助電鏡檢測揭示了冠狀病毒的真實面目[3],並通過在腸道等處檢出SARS病毒陽性,爲SARS的傳播途徑提供了證據,其後提出的“細胞因子失調”,也對治療方案具有指導意義[4]。(SARS病理學發現,詳見《新冠肺炎死者屍檢,可以揭示關於疾病的重要信息》)

誰來進行屍體解剖檢驗

病理學檢驗,通常是醫學院校病理學系以及醫院病理科的專長,但站在解剖臺旁且屍體解剖檢驗經驗更成熟的,更多時候是法醫。具體而言,是法醫病理學工作者。

在我國要成爲一名法醫病理學工作者,需要掌握基礎醫學、臨牀醫學、法醫學等理論知識,接受專業培訓,進行檢驗操作,積累實踐經驗,通過資格考試,最快只需十年,就能進行屍體檢驗並出具鑑定意見書啦。

面對COVID-19死亡病例,意味着直接暴露在高濃度病毒面前,但爲了解這一全新疾病的病理機制,給治療方案提供線索,向藥物研發提供資料,法醫也將當仁不讓,進行屍體解剖檢驗,向病毒討說法。

那我們趕緊開始吧

取得了資質,法醫就可以隨時上陣了嗎?不行!除了獲得親屬的同意外,也要遵循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辦案單位委託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法醫病理學工作者進行死者的屍檢工作。而對於SARS、COVID-19這類傳染病的屍體檢驗,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獲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的許可。

屍檢過程的生物安全保護尤爲重要。類似醫院的手術室,解剖室對設施、設備等硬件也有相應要求,尤其對於包括SARS、艾滋病等傳染病的屍體檢驗,解剖室的通氣、污水處理系統以及細緻的消毒工作更應得到注意,如果能在具有生物安全保護的實驗室內進行屍檢無疑是更理想的[5]。

除了實驗室,檢驗人員的防護也不能忽視。一般屍體檢驗時,檢驗人員會穿戴類似手術衣的防護服、無菌手套、口罩等。而面對COVID-19這類傳染病的屍體,更需謹慎,除了配備與一線醫護人員同款的口罩、防護服、護目鏡、面屏等,還要加戴防割手套,避免意外割傷導致經血液感染。此外,使用過的手術器械、耗材、相機、記錄紙等物品,也要在屍檢結束後進行徹底的消毒滅菌,或集中處理。

要下刀了嗎?我忽然手抖

別慌,下刀之前詳細瞭解案情、病史,有助於設計最合適的屍檢計劃。例如部分COVID-19患者出現腹痛、腹瀉症狀,糞便核酸檢測陽性[6],提示屍檢中除了肺,還要注意消化系統。

接下來,在動刀之前,還要進行細緻的屍表檢查,屍體的外觀有時能反應患病情況或提示死因,如畸形體形能反映某些基礎疾病,某些毒物中毒死亡會呈現特殊顏色的屍斑等。

終於到了屍體檢驗極爲重要的一環——解剖。與修手機可能有固定的檢修步驟不一樣,每一例屍體解剖的術式可以不盡相同,但不代表檢驗者可以不依章法即興發揮,屍檢還是要遵循全面、系統的原則,並做詳細客觀的拍照、記錄。通常需要打開顱腔、胸腔、腹腔,觀察是否存在異常(如骨折、積血積液、肺粘連),繼而逐一觀察體內器官是否有病理學改變,必要時還要進行一些補充檢查,或打開脊髓腔、關節腔、骨骼進行檢驗。

這就結束了麼?不不不,遠沒有,還需要提取體液、器官等生物檢材,並根據檢驗需要進行相應處理以供後續檢驗。一般病理學檢驗是將器官組織浸泡在10% v/v甲醛溶液(即福爾馬林)中“固定”,固定後進行更細緻的檢驗。一名法醫可能不知道“回”字有哪4種寫法,但一定知道心臟的4個腔室長什麼樣。隨後提取器官的部分樣本,製作組織學切片,以便在顯微鏡下觀察組織細胞的病理學改變或死後改變。正是對SARS死者進行屍體解剖後在顯微鏡下觀察到肺裏面的病毒包涵體,從而確證此疾病是由病毒而不是衣原體引起的[7]。

此外,必要時還會對器官、組織或體液進行輔助檢驗,最終綜合所有檢驗結果進行分析並撰寫完整的病理學屍體檢驗報告。

結語

相比於修手機,屍體解剖檢驗是更加嚴肅、複雜的事情,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修手機也許能讓你的愛機重獲新生,可惜屍體解剖則意味着對遺體的不可復原的破壞,這對於剛遭受重創的親屬可能又是一次打擊,因此,那些願意奉獻自己遺體的人們及其親屬,同廣大的醫務、科研工作者一樣,值得我們投以深深的敬意。

寫到這裏,首例COVID-19死亡病例屍體解剖檢驗的大體檢驗報告已經發表[10],病理學檢驗報告也可期,這些成果將幫助我們不斷加深對COVID-19的認識,並且指導臨牀治療,然而距離藥物、疫苗成功研發,乃至完全撲滅疫情,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病理學屍檢的發現意味着我們已經邁出了堅實且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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