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坪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時值疫情防控期間,依據《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應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高坪區檢察院受案後高度重視,承辦人立即開展對案件事實、證據的全面審查。

偵查機關指控犯罪嫌疑人鍾甲、鍾乙系父子關係,鍾甲是高坪區某餐館的老闆,兩人在明知黑熊和穿山甲爲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禁止隨意買賣的情況下,於2018年9月,用2500元的價格從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處收購一隻黑熊腿和一隻穿山甲作爲食材在餐館裏出售。後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一隻疑似野生動物的腿爲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食肉目熊科熊屬黑熊的肌肉組織,一隻疑似穿山甲爲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鱗甲目穿山甲科屬穿山甲。

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過程中。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狩獵、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疫情已經給人類敲響了警鐘,食用未經安全檢疫野生動物極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爲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請拒食野生動物,推行綠色餐飲、安全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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