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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關於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號)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報名、參加各種專業考試及高考時,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注:港澳臺地區居民和外國人不在本文範圍內。

  按照省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關於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號)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報名、參加各種專業考試及高考時,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無法讀取的考生應及時通過公安機關綠色通道進行補辦,如因辦理不及時影響高考報名,後果由考生自負。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9日期間的工作日,公安部門將爲高考報名考生開通加急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綠色通道”。有關要求和辦理程序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協同省公安廳做好考生加急辦理居民身份證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16號)執行。考生所在中學(沒有就讀學校的社會考生由報名地縣區招生辦)將爲相關考生出具《普通高考考生居民身份證加急辦理證明》。

  簡單的說,就是你拿着《普通高考考生居民身份證加急辦理證明》這個證明去補辦身份證,會灰常快的給你補辦下來,比你想象的還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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