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遇難!總經理、總工程師等24人被問責 | 山東10.20重大沖擊地壓事故調查公佈!
摘要:2018年10月20日,山東龍鄆煤業有限公司1303工作面泄水巷及3號聯絡巷發生重大沖擊地壓事故,造成21人死亡、4人受傷。➦對時任龍鄆煤業總經理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且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日前,山東省政府日前批覆了
《山東能源龍礦集團山東龍鄆煤業有限公司
“10·20”重大沖擊地壓事故調查報告》
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衝擊地壓引發的
生產安全事故
並給予24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事件回顧
2018年10月20日,山東龍鄆煤業有限公司1303工作面泄水巷及3號聯絡巷發生重大沖擊地壓事故,造成21人死亡、4人受傷。
山東省政府成立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多個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聘請國內知名教授、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事故調查。
調
查
認
定
調查組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爲:
➦事故發生區域,煤層埋藏深度達1027~1067米,煤巖體承受的自重應力高;
➦受採掘、地質構造以及巷道臨近貫通等因素影響,事故發生區域的地應力更加集中;
➦採用的防治衝擊地壓措施沒有有效消除衝擊危險,事故發生當班,在掘進、施工卸壓鑽孔擾動和附近斷層帶滑移的影響下,誘發衝擊地壓事故。
追
究
責
任
根據調查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山東給予24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對時任龍鄆煤業總經理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且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對時任龍鄆煤業總工程師和分管採掘副總經理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 對時任龍鄆煤業黨委書記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對事故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罰。
來源:健康安全環保小助手、新華社、湖北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