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科興法人撤訴未名醫藥返還原物案,公司方面不予認可

新京報訊(記者 王卡拉)10月31日晚間,未名醫藥發佈公告稱,10月29日,北京科興法人潘愛華代表北京科興撤銷“返還原物”案的訴訟申請。頗爲戲劇化的是,潘愛華也是北京科興此次訴訟中的被告。

北京科興是科興控股的唯一核心資產和主要運營主體。科興控股持有北京科興73.09%股份,代表人物爲尹衛東;未名醫藥通過其全資子公司未名生物持有北京科興26.91%股份,代表人物爲潘愛華。

北京科興與未名醫藥摩擦不斷

據北京科興相關人士稱,未名醫藥此次發佈的公告,與4月17日至5月19日之間發生的事件相關。今年4月17日,未名醫藥董事長潘愛華,以北京科興董事長及法人身份對北京科興下達了《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指令》,要求北京科興原負責管理與財務相關文件資料及物品的工作人員,將涉及北京科興的該等文件資料及物品移交給潘愛華及指定人員。隨後,潘愛華與數十名身份不明人士強行進入北京科興辦公室,限制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等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並試圖強行控制北京科興的公章、法律文件、財務章、財務文件和財務信息系統,雙方由此發生衝突。

此後雙方摩擦不斷。5月19日凌晨,北京科興公司上地廠區和昌平廠區再次因爲“接管問題”遭到暴力衝擊,導致北京科興公司人員受傷、辦公設備、財務資料受損,近600萬劑疫苗報廢。

此外,因北京科興未能在未名醫藥期望的時間之前提供財務數據及資料,導致未名醫藥2017年年報及2018年半年報受到影響,雙方由此展開了股東知情權糾紛案的訴訟。

9月27日晚,未名醫藥公告稱,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北京科興在規定時限內向未明生物提供相關財務報告和財務數據,供未名生物及其委託的審計機構查閱和複製。

撤訴成功,北京科興方面不予認可

未名醫藥10月31日晚發佈公告後,北京科興相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次涉及的訴訟,是在股東知情權訴訟期間由北京科興提起的訴訟,要求北大未名集團、未名醫藥、未名生物、潘愛華、楊曉敏、趙芙蓉、羅德順、張敏學、丁學國等九被告歸還4月17日-5月19日期間以暴力衝擊方式從北京科興盜取的會計憑證共計2453份。該案於8月30日在海淀法院立案。

由於潘愛華是工商登記的北京科興法定代表人,他於10月29日代表北京科興向海澱法院提起了撤訴申請。法院認爲不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便裁定準許撤訴。

對此,北京科興表示,海淀法院認爲潘愛華有權代表北京科興應訴的裁定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根據。首先潘愛華已經被北京科興董事會依據北京科興章程予以罷免,雖未完成工商登記變更,但其已不具備北京科興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北京科興新任負責人的代理人已經提交相應的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法相關司法解釋,在公司內部訴訟中,代表公司參加訴訟的代表人以公司董事會決議確定的負責人爲準。因此,北京科興認爲,海淀法院有關北京科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確認,忽視了公司的董事會決議以及公司法有關內外部訴訟關於法定代表人身份確認的法律規定。

新京報記者 王卡拉 編輯 嶽清秀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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