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当事人孙某肖于2014年3月18日、2015年5月15日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孙某肖涉嫌非法行医罪,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将“孙某肖非法行医”一案移交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调查。2月27日,深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宗非法医治湖北返深人员的非法行医案。

(原标题:快讯:深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宗非法行医案)

深圳无证医生医治喉咙发炎湖北返深人员 被立案

2月27日,深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宗非法医治湖北返深人员的非法行医案。

2019年11月19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检查发现,孙某肖于2019年10月24日起在未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在沙河街道某保健推拿店开展诊疗活动。因当事人孙某肖于2014年3月18日、2015年5月15日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孙某肖涉嫌非法行医罪,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将“孙某肖非法行医”一案移交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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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南山分局依法对孙某肖进行立案,但尚未采取强制措施。2月25日,孙某肖因再次非法行医被举报。经公安机关讯问,孙某肖对非法医治一名湖北返深人员(因喉咙发炎就医,返深后已经过14天隔离,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圳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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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还会侵犯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非法行医还可能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容易带来病毒传播的隐患。

为此,检察官提醒您:如果感到身体不适,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病急乱投医,更不要轻信那些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以保障自身健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史建磊 本文来源:深圳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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